事主 [shì zhǔ]
1.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例事主诉县官。
英[ the victim of a crime; ]
2. 事情的主谋。
英[ chief instigator; ]
3. 办理婚丧喜事的人家。
英[ wedding or funereal family; ]
事主 引证解释
⒈ 事奉大夫。
引《左传·襄公十九年》:“宣子 盥而抚之曰:‘事 吴,敢不如事主!’”
杜预 注:“大夫称主。”
⒉ 事奉君主。
引汉 禰衡 《鹦鹉赋》:“女辞家而适人,臣出身而事主。”
唐 杜甫 《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诗:“事主非无禄,浮生即有涯。”
⒊ 犹言事情的主要决策者,谋划者。
引《晋书·何无忌传》:“无忌 曰:‘ 桓氏 强盛,其可图乎?’ 毅(刘毅 )曰:‘天下自有强弱,虽强易弱,正患事主难得耳!’”
《太平广记》卷一二九引《冥报志·王范妾》:“王范 既为事主,当先杀之。”
⒋ 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引元 王恽 《玉堂嘉话》卷七:“遗山(元遗山 )尝与 张噥斋 论文。见有窃用前人辞意而復加雌黄者, 遗山 曰:‘既盗其物,又伤事主,可乎?’”
《元史·成宗纪二》:“詔强盗姦伤事主者,首从悉诛;不伤事主,止诛为首者,从者刺配,再犯亦诛。”
清 沉德潜 《百一诗》之四:“事主诉县官,县官不愿闻。”
⒌ 指一般民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
引赵树理 《李家庄的变迁》一:“村里人有了事是请社首说理。说的时候不论是社首、原被事主、证人、庙管、帮忙,每人吃一斤烙饼,赶到说完了,原被事主,有理的摊四成,没理的摊六成。”
国语词典
事主 [shì zhǔ]
⒈ 侍奉君主。
引汉·祢衡〈鹦鹉赋〉:「女辞家而适人,臣出身而事主。」
唐·杜甫〈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诗五首之四:「事主非无禄,浮生即有涯。」
⒉ 主持事务者。
引《晋书·卷八五·何无忌传》:「天下自有强弱,虽强易弱,正患事主难得耳!」
近本家儿 正事主
⒊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引《元史·卷一九·成宗本纪二》:「诏强盗奸伤事主者,首从悉诛。」
事主的近义词及解释
- 1.
当事人释义:⒈指参加诉讼的一方,如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⒉跟事情有直接关系的人,如订立合同的双方。
- 2.
本家儿释义:指当事人:本家儿不来,别人不好替他做主。
- 3.
当事者释义:⒈当权的人。 唐 韩愈《赠太傅董公行状》:“凡将大朝会,当事者既受命,皆先日习仪。”明 李贽《寄答京友书》:“故非自己德望过人,才学冠世,为当事者所倚信,未易使人信而用之也。”清 侯方域《豫省试策四》:“虽然,当事者必有以为利,利运道也。”⒉身当其事的人。郭沫若《反正前后》第二篇七:“三妻二妾是几千年来的‘礼法’,愈见是大人大物,他的妻妾便可以愈见多。当事者自以为荣,而旁观者不胜歆羡。”
事主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侍俑释义:陪葬的俑人之一种。作婢仆状,职司服事主人。
- 2.
变主释义:遭受盗贼打劫的事主。
- 3.
名誉权释义:公民、法人享有的维护自身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一种。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 4.
寒毡释义:⒈亦作“寒氊”。《新唐书·文艺传中·郑虔》:“﹝ 郑虔 ﹞在官贫约甚,澹如也。杜甫 尝赠以诗曰:‘才名四十年,坐客寒无毡’云。”后以“寒毡”形容寒士清苦的生活。明 王世贞《鸣凤记·拜谒忠灵》:“数载困寒毡,遭遇明扬简微贱。”⒉指清苦的读书人。清 钱谦益《蒋允仪父弘宪原任户部贵州清吏司署员外郎事主事加赠奉直大夫制》:“澹泊自将,不改寒毡之雅志。”清 陆以湉《冷庐杂识·两浙校官集》:“其诗集於 咸丰 告成,虽采辑未徧,而发潜阐幽,琳瑯满目,亦足为寒氊生色。”
- 5.
御沟流叶释义:即红叶题诗故事。唐 宋 笔记小说中多有记载,情节相类而事主各异。(1)唐玄宗 时,顾况 在 洛,偶与友游苑中,流水上得梧叶,有诗云:“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况 亦题诗叶上,于上游放于波中,诗曰:“花落深宫鶯亦悲,上阳 宫女断肠时,帝城不禁东流水,叶上题诗欲寄谁?”后十余日,有人于苑中又得水上一叶以示 况,诗曰:“一叶题诗出禁城,谁人酬和独含情?自嗟不及波中叶,荡漾乘春取次行。”事见 唐 孟棨《本事诗·情感》。(2)唐宣宗 时,卢渥 赴京应举,偶临御沟,见红叶上有诗云:“流水何太
- 6.
拒敌释义:⒈抗拒敌人。《庄子·盗跖》:“跖 之为人也,心如涌泉,意如飘风,强足以拒敌,辩足以饰非。”汉 董仲舒《春秋繁露·服制像》:“夫执介胄而后能拒敌者,故非圣人之所贵也。”《三国志·魏志·文帝纪》:“备 不知兵,岂有七百里营,可以拒敌者乎?”⒉抵挡,抵抗。《元典章·吏部六·司吏》:“比年以来,凡有强盗窃贼生发,劫夺民财,致伤人命,事主不能拒敌,必须报告巡检官。”《水浒传》第十三回:“我自到任以来,闻知本府 济州 管下所属水乡 梁山泊 贼盗聚众打劫,拒敌官军。”
- 7.
拘占释义:⒈拘泥于定例。 《元典章·吏部六·州县司吏转补路吏》:“比年以来,凡有强窃盗贼生发,刼夺民财,致伤人命,事主不能拒敌,必须报告巡检,或遇县官兼尉事拘占不能根捕。又为尉司司吏却係县吏兼管,比至完备,商议会行文字,差拨弓兵,其行刼盗徒已走百里有餘。”⒉霸占。《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三年》:“逮勤王之师一至 钱塘,拘占房舍,攘夺舟船,凌轢官吏,侵渔百姓。”
- 8.
法人释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上与公民同为民事主体。有国家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与“自然人”同为民事主体。
- 9.
混同释义:⒈把不同的事物混杂在一起,同等看待。⒉法律上指一项债的债权和债务由于某种原因归于一个民事主体,使债务消除。如公司合并可能出现混同。
- 10.
立道释义:确立正当的事理或行事主张。
- 11.
简约大气释义: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 12.
美材释义:⒈优良的木材。 三国 魏 何晏《景福殿赋》:“或以嘉名取宠,或以美材见珍。”明 吴承恩《赠邑侯念吾高公擢南曹》诗序:“美材取於既成,硕果食於方熟。”⒉不凡的资质。《韩非子·奸劫弑臣》:“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韩诗外传》卷六:“美材也而不闻君子之道、隐小物以害大物者,灾必及身矣。”
- 13.
胡子扎撒释义:同“鬍子拉碴”。 杨朔《三千里江山》第四段:“﹝ 老包头 ﹞大老远赶到援 朝 大队来报名,人事主任看他胡子扎撒的,五十开外了,想打发他回去。”
- 14.
自然人释义: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的人。 与“公民”内涵不完全相同,既包括本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与“法人”同为民事主体。
- 15.
艳照敲诈释义:“艳照敲诈”是指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手段收集相关事主的图片,进行电脑合成处理,使之变成艳照,尔后用威胁手段迫使事主用金钱交换方式私了此事,否则就威胁公布艳照。
- 16.
衰摧释义:犹衰颓。唐 白居易《不能忘情吟偈》:“素 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櫛之间,无违无失;今 素 貌虽陋,未至衰摧。”
- 17.
説票释义:旧时绑匪向事主谈判赎票事项。 姚雪垠《长夜》十九:“地铺上睡着两个说票的和一个初来的甩手子。”
- 18.
说票释义:旧时绑匪向事主谈判赎票事项。
- 19.
选輭释义:⒈同“ 选耎 ”。⒉《续资治通鉴·宋太祖开宝元年》:“ 继恩 事主尽恭,昏定晨省,礼无违者,选輭不治, 北汉 主忧之。”
- 20.
顾成释义:汉文帝 庙名。 《汉书·文帝纪》:“﹝四年冬﹞作 顾成庙。”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文帝 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 文王 灵臺 不日成之,故曰 顾成。”元 刘壎《隐居通议·骈俪二》:“辨兆域之图,千巖竞秀,号 顾成 之庙,万世不祧。”清 钱谦益《南京礼部祠祭清吏司署郎中事主事锺惺授承德郎制》:“遂使旧都原庙之仪,儼如更衣 顾成 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