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准 [fù zhǔn]
1. 复核批准。
覆准 引证解释
⒈ 覆核批准。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荒政·总论》:“然后申报上司具疏奏闻,候部议之覆准,下方尺之詔令,往来文移,躭延时日。”
覆准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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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班银释义:清 代对匠户征收的代役金。《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有匠户”原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嗣改为按户徵银解京代班,曰匠班银。后各省渐次摊入地丁徵收。”《清会典事例·户部·丁银摊征》:“康熙 四十一年覆准,山东 匠班银归入地丁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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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释义:⒈宋 代户部检法所掌事之一部分。《宋史·职官志三》:“﹝检法﹞掌凡本部检法之事,设科有三……曰房地: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僧道免丁钱及土贡献物。”⒉房屋及其地基的统称。《清会典事例·户部·关税禁令》:“﹝ 乾隆 ﹞四十六年覆准:旗人卖买房地,如有赴 大兴、宛平 二县私税民契,照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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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升释义:清 代对新开垦的田地所征收的钱粮。《清会典·户部·新垦升科分摊》:“四年覆准,河南 丁银摊入地亩,嗣后遇有报垦升科,将丁银随年别行均摊。十一年议准,湖北 於 雍正 七、八、九年各属开垦田地新升粮银九千四百一两四钱八分零,抵减 汉阳 等八县重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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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流所释义:清 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清会典事例·都察院·栖流所》:“顺治 十年覆准,每城建造栖流所,交五城管理,俾穷民得所……如遇无依流民,及街衢病卧者,令总甲扶入所内,报明该司。”《清史稿·食货志一》:“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递回原籍安插,其餘归入栖流等所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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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释义:⒈正式审定的名单。 《文明小史》第一回:“发出案来,接着便是正场、初覆、二覆、三覆,不到半月都已考完。发出正案,跟手考试武童。”《清会典事例·礼部·录送乡试一》:“又覆准:顺天 録遗之贡监生员,学政务与正案一体详造年貌籍贯全册咨送,以便监试按册查覈。”⒉正式案件。《老残游记》第十八回:“﹝ 白公 ﹞又向 子谨 道:‘此刻正案已完,可以差个人拿我们两个名片,请 铁公 进来坐坐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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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军释义:指漕运军队。明 顾起元《客座赘语·转运兑运长运》:“将民运粮储於 瓜州、淮安,补给脚价,兑与运军,自是转运变为兑运。”《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僉选运军:顺治 九年覆准,旧例用黄快船以运货物,设运船以輓漕粮,邇年运军苦於运粮,每多窜入黄快丁,该管官严行清句。”《清史稿·食货志一》:“諭各省勘实屯地,檄屯户税契执业,改屯餉为丁粮,归州县徵解。除屯丁、运军名目,裁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