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官 [zhí shì guān]
1. 执掌具体政务的官吏。
职事官 引证解释
⒈ 执掌具体政务的官吏。
引《新唐书·陆贽传》:“桉甲令有职事官,有散官,有勋官,有爵号。其赋事受奉者,惟职事一官。”
宋 叶梦得 《石林诗话》卷中:“京师职事官,旧皆无公廨,虽宰相执政,亦僦舍而居。”
职事官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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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议释义:中国古代刑法对于八种人予以特权的制度。 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为辅佐皇帝的能人;“功”指有大功勋的人;“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两品以上的人;“勤”指勤劳之士;“宾”指国宾。这八种人犯死罪,不能直接定罪量刑,要上报朝廷,集体审议后再报请皇帝裁决。唯犯“十恶”罪则不适用此规定,即所谓“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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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貂释义:唐 制,左右散骑、侍中、中书令各二人,冠制皆金蝉珥貂,号称八貂。《新唐书·百官志二》:“隋 废散骑常侍。贞观 元年復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 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唐 耿湋《元日早朝》诗:“参差万戟合,左右八貂斜。”唐 白居易《薛戎赠左散骑常侍制》:“俾增九原之光,追备八貂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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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集释义:职事官员任满后,按规定冬季集于京师参加铨选,谓之冬集。始于 唐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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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食钱释义:宋代职事官于正俸外的膳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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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禄官释义:官阶名。宋 制,官分阶官和职事官,如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阶官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职事官名。阶官有名衔而无职事,只作为铨叙、升迁的依据,称为寄禄官。元丰 三年改行新官制,又以尚书、侍郎等为职事官,而以旧时所置散官为寄禄官。凡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其职俸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以禄令为准。如 苏轼 以工部屯田员外郎知 湖州,罢官后又以朝奉郎知 惠州,知 湖州、惠州 为职事,而员外郎、朝奉郎为其寄禄。宋 陆游《尚书王公墓志铭》:“寄禄官,自承事郎积迁至正奉大夫。”元 黄溍《日损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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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释义: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之官。与职事官相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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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除释义:⒈不按常规的免除。《南齐书·武帝纪》:“逋负督赃,建元 四年三月以前,皆特除。”⒉亦称“特除拜”。指不按常规的授官。宋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将帅才略·侍其渊》:“熙寧 中,致仕,介甫 知其为人,特除一子官,给全俸。”《宋史·选举志四》:“旧制,州县官南曹判成,流内銓注拟,其职事官中书除授……其特除拜者听朝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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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官释义:⒈超越官阶。《慎子·知忠》:“故明主之使其臣也,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⒉唐 制,门下省审核吏部、兵部六品以下的官员称过官。唐 权德舆《谢权知门下省过官状》:“臣奉恩命,权知门下省过官者,伏以过官至重,事在黄枢,閲郡吏之否臧,布百职於中外。”《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 宋璟 於门下过官。”胡三省 注:“唐 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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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官释义:表示官员品级的称号,以别于职事官而言。例如正一品为光禄大夫,从一品为荣禄大夫之类。只用于封赠,并非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