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事 [lì shì]
1. 指有利可图的事。
3. 指军事装备。
利事 引证解释
⒈ 指有利可图的事。
引《管子·心术下》:“岂无利事哉?我无利心。”
⒉ 指军事装备。
引《逸周书·大明武》:“十因:一树仁,二胜欲,三宾客,四通旅,五亲戚,六无告,七同事,八程巧,九□能,十利事。”
朱右曾 校释:“利事,谓车甲器械。”
利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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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会释义:中国从事社会福利事业的机构。 1938年由宋庆龄在香港创立,原名保卫中国同盟。1941年迁至重庆。1945年迁至上海,改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1950年改现名。在革命战争年代,曾创办国际和平医院、上海儿童福利站、儿童剧团等社会福利企事业。解放后,从事儿童文化教育和妇幼保健工作,出版《儿童时代》,开办少年宫、幼儿园等。
- 2.
举办释义:举行(活动);办理(事业):举办展览会。举办学术讲座。举办训练班。举办群众福利事业。
- 3.
儿童福利事业释义: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而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如:建立儿童公园、儿童娱乐中心、儿童剧场、儿童医院及保健中心、儿童图书馆以及儿童福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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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释义:亦称“公共财货”、“公共物品”。 西方经济学用语。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如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某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
- 5.
公益释义: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热心公益。
- 6.
利是释义:又称“利事”,即红包,,取其大吉大利、好运连连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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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利释义:亦作“奸利”。 指非法谋取的利益。《韩非子·奸劫弑臣》:“百官之吏,亦知为姦利之不可以得安也。”《汉书·王莽传下》:“天下吏以不得奉禄,并为姦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唐 陈子昂《谏雅州讨生羌书》:“往年 益州 长史 李崇真 将图此奸利,传檄称 吐蕃 欲寇 松州,遂使国家盛军以待之,转餉以备之。”宋 王安石《广西转运使屯田员外郎苏君墓志铭》:“河北 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 信都 欧阳修 以言事切直,为权贵人所怒。因其孤甥女子有狱,诬以姦利事。”《明史·后妃传二·孝宗孝康张皇后》:“鹤龄 延龄 并注籍宫禁,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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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释义:私人或社团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宗教观念,对贫困者或灾民进行金钱、实物捐助的社会救济活动。慈善事业对接济贫困、提倡互助互爱、维护社会稳定起一定作用,现成为社会救济和福利事业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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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正释义:⒈古官名。五行官之一。《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姓氏,封为上公,祀为贵神……木正曰 句芒,火正曰 祝融,金正曰 蓐收,水正曰 玄冥,土正曰 后土。”⒉指古代主管水利事务的官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为民师而命以民事”颜师古 注引 汉 应劭 曰:“冬官为水正。”⒊五行学说谓水为主宰。《淮南子·天文训》:“故五月火正,火正而水漏;十一月水正而阴胜。”高诱 注:“水正,水王也,故阴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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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利益释义:也称“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对。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如社会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人们公共生活的福利事业,发展精神文明的条件等。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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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释义:⒈生活上的利益,特指对职工生活(食、宿、医疗等)的照顾:福利费。 福利事业。为人民谋福利。⒉使生活上得到利益:发展生产,福利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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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争议释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用于帮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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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乐观释义:必须保持乐观,但同时必须谨慎,对可能发生的不利事件做好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