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役 [dāng yì]
1. 服劳役。
当役 引证解释
⒈ 服劳役。
引《宋史·食货志上五》:“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免役钱。”
《宋史·食货志上五》:“熙寧 以前,诸路衙前多雇长名当役。”
国语词典
当役 [dāng yì]
⒈ 当服差役的人。
例如:「宋代的当役,可出钱来抵免差役,称为免役钱。」
⒉ 供人使唤。
引《红楼梦·第六〇回》:「谁知夏婆子的外孙女儿蝉姐儿便是探春处当役的,时常与房中丫鬟们买东西,呼唤人。」
当役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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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役法释义: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 2.
免役钱释义:宋 代推行免役法时,由当役人户按等第交给官府雇人代服徭役的费用。
- 3.
六色钱释义:宋 王安石 熙宁 变法,其免役法规定,当役户、坊郭户、官户、女户、单丁、寺观等六种户可出钱免役,由州县雇役。六种户所缴之钱,称“六色钱”。亦称“六色役钱”。
- 4.
助役钱释义:宋神宗 熙宁 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 王安石 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 5.
诡产释义:宋 代役法规定,按当役人户田产多少定等级,缴纳代役钱。有些人户就将田产分散托名诡寄于享有免役免税等特权的官户名下,这些资产称“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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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産释义:宋 代役法规定,按当役人户田产多少定等级,缴纳代役钱。有些人户就将田产分散托名诡寄于享有免役免税等特权的官户名下,这些资产称“诡产”。宋 叶适《役法》:“而近世浅夫庸人之论,不过仇疾於官户,诛抉於诡产,其説有自宰执而与编户齐役者矣,而诡产徧天下,其弊安可絶?且不咎州县之以差保正副长困民,而区区然姑欲治官户诡产,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