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赋 [zhèng fù]
1. 主要的赋税。指地丁税。
正赋 引证解释
⒈ 主要的赋税。指地丁税。
引明 沉榜 《宛署杂记·繇赋》:“赋分二等:曰正赋,即起运存留正供,每年候府奉部札,酌岁所急,多寡微有差。”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催征》:“田之所税为粮,人之所供为丁,统正赋之名,曰:地丁。”
清 顾炎武 《钱粮论下》:“薄於正赋而厚於杂赋。正赋,耳目之所先也;杂赋,其所后也。”
正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七松家释义:唐 郑薰 晚年,于里第植小松七棵,自号“七松处士”。见 宋 钱易《南部新书》戊。后世因称其家为“七松家”。元 汤式《一枝花·桧轩为越中沙子正赋》套曲:“奢可效 七松家 綺幕围风,清未让 五柳庄 黄花绕篱,贵不慕 三 槐堂 画戟当扉。”
- 2.
余赋释义:正赋以外的附加税。
- 3.
催比释义:旧时州县长官责令吏役限期完成紧要公务,逾限不能完成,则予处罚。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正赋节年拖欠,催比无人。”
- 4.
塘丁税释义:南朝 会稽郡 兴修水利的捐税。会稽郡 本有民间自行摊派工料兴修水利的办法,齐武帝 永明 二年,太守 王敬则 将此项物力折钱收归官府,成为 南齐 杂税之一。南朝 齐 萧子良《谏敛塘役钱启》:“臣昔忝 会稽,粗闲物俗,塘丁所上,本不入官……今郡通课此直,悉以还臺,租赋之外,更生一调。致令塘路崩芜,湖源泄散,害民损政,实此为剧。”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八章第二节:“会稽 等郡的人民除负担正赋外,还要缴纳塘丁税,而政府却听任塘路崩芜,湖源泄散,而不加防修。”参阅《南齐书·王敬则传》。
- 5.
排年释义:⒈连年,逐年。《元典章·礼部五·医药》:“今将各处排年未纳药物开坐前去,请催贡。”⒉古代称里甲轮流值年当差。亦指轮流当差的人。《明史·食货志一》:“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清 吴伟业《芦洲行》:“州县逢迎多妄报,排年赔累是重粮。”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徵》:“十甲轮充值年当差者,谓之排年。其一年中之正赋杂差,皆排年是问。”
- 6.
正赋释义:主要的赋税。指地丁税。明 沉榜《宛署杂记·繇赋》:“赋分二等:曰正赋,即起运存留正供,每年候府奉部札,酌岁所急,多寡微有差。”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征》:“田之所税为粮,人之所供为丁,统正赋之名,曰:地丁。”清 顾炎武《钱粮论下》:“薄於正赋而厚於杂赋。正赋,耳目之所先也;杂赋,其所后也。”
- 7.
沿纳释义:唐 宋 田赋以外的苛捐杂税。亦称“杂变”。《文献通考·田赋四》:“南唐 正赋之外,所取不一。宋 因之,名曰沿纳……在后,沿纳之赋,多从蠲减。”《续资治通鉴·宋仁宗明道二年》:“自 唐 以来,民计田输赋外,增取他物,復折为赋,谓之杂变,亦谓之沿纳,名品烦细。”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五代 十国 时期,各割据国巧立名目,敲剥财物,设置多种苛捐杂税。宋 朝统一后,全部承袭下来,统称之为‘杂变’,又叫‘沿纳’。”
- 8.
流抵释义:旧时田赋制度,准将当年所纳钱粮,扣除灾荒蠲免所得的馀额,抵作次年应纳的赋税,叫流抵。《清文献通考·田赋二》:“蠲免灾荒,除本年应蠲钱粮即於本年扣免外,亦有本年纳户之钱粮收完在前奉蠲在后,则以本年应蠲钱粮抵次年应纳正赋,名曰流抵。”
- 9.
科折释义:唐 宋 时代征收赋税,实行权宜折变之法,许以物折物、以物折钱或以钱折物,称为“科折”。宋 叶适《朝议大夫知处州蒋公墓志铭》:“夏绢和买,已非正赋,復有军衣和买;糯米科折,止为省务,復有覆纽价钱。”《宋史·食货志上二》:“﹝ 绍兴 三十年﹞五月,詔:‘温、台、处、徽 不通水路,其二税物帛,许依折法以银折输,数外妄有科折,计赃定罪。’”《续资治通鉴·宋宁宗嘉定四年》:“夏四月,甲申,禁 福建、两 浙 州县科折盐酒。”
- 10.
科需释义:亦作“科须”。 政府于常规正赋外,因临时需要科征财物。
- 11.
端实释义:⒈正直诚实。唐 韩愈《举韩泰自代状》:“词学优长,才器端实。”《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五年》:“中书门下其采端实之士,明进诸朝;察辨矫激巧伪者,加於黜焉。”⒉确实。明 汤式《一枝花·桧轩为越中沙子正赋》套曲:“虽无华丽芳菲,端实萧爽清奇。”
- 12.
课羡释义:正式税赋和杂税。羡,正赋外的无名税收。
- 13.
进羡释义:上缴正赋外的无名税收。羡,羡馀。
- 14.
里摊释义:谓向乡里摊派税捐。《清文献通考·市籴》:“﹝ 康熙 ﹞十四年,禁里摊之弊。户部议 湖广道 御史 郝浴 奏言:招买军需,名为市易,实係里摊。比及发价,或贪官层扣,或蠹吏互侵,未必尽得实价。嗣后军需粮料,如小民情愿抵纳正赋者,即行给与印票。儻有里摊情弊,该督抚据实指名题参,严行处分。应如所请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