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典 [huì diǎn]
1. 记录古代官府更迭、政务要闻的典籍。
例《唐会典》
英[a compilation of State regulations;]
会典 引证解释
⒈ 记载一个朝代官署职掌制度的书。源出于《周官》(《周礼》), 唐 有《唐六典》。 明 清 改称“会典”。
引《好逑传》第十六回:“铁中玉 道:‘老公公不看见《会典》上有一款:外臣不许与内臣交结。交结且不可,何况联婚。’”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一:“恭稽《会典》,八旗驻防之兵,有游牧部落,有打牲部落。”
国语词典
会典 [huì diǎn]
⒈ 专记一代法典政制的书。如《明会典》、《清会典》。
会典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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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察释义:⒈严厉苛察。《北齐书·彭城景思王浟传》:“武定 六年,出为 沧州 刺史,为政严察,部内肃然。”《南史·侯安都传》:“文帝 性严察,深衔之。”明 姚士粦《见只编》卷上:“人言此变始於尅餉,及为详询,其説不然,特此公过於严察耳。”⒉严格察查。《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断狱》:“严察拘拏,照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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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儿钱释义:清 制,兑领南方八省漕米时,给付各仓经纪或仓役的钱。《清会典事例·户部·仓庾》:“嘉庆 五年奏准,通州 石坝,额设经纪一百名,接运八省漕粮,交米一石,例给箇儿钱二十二文。”《清会典事例·户部·仓庾》:“嘉庆 二十四年諭,大通桥 车户承运漕粮,所领脚价,向应扣出津贴各仓箇儿钱,以为桥坝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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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楼释义:即望楼。《清会典事例·工部·各省营房三》:“巖子河、青苔店、黄山新集、尚市店、三道河、万家店 等六处塘房,各建官厅三间……瞭楼一座,烟墩五座。”参见“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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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仓释义:⒈大粮仓。⒉清朝在北京设有十三个粮仓,通称“京仓”。其中:禄米、南新、旧太、富新、兴平五仓在朝阳门内,海运、北新二仓在东直门内,太平、万安二仓在朝阳门外,本裕、丰益二仓在德胜门外,储济、裕丰二仓在东便门外。见《清会典·仓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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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察释义:明 清 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明 代每六年举行一次。清 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明史·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閒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这位 淮安府 乃是翰林出身,放过一任学臺,后来又考取御史,补授御史,京察一等放出来的。”参阅《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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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刀释义:皇帝仪仗中所用的刀。历代形制不一。《资治通鉴·唐文宗开成元年》:“皇城 留守 郭皎 奏:‘诸司仪仗有锋刃者,请皆输军器使,遇立仗别给仪刀。’”胡三省 注:“仪刀,以木为之,以银装之,具刀之仪而已。”《清会典图·舆卫二·仪刀》:“仪刀,鍊铁,通长三尺七寸三分,刃长二尺四寸八分,木柄长一尺二寸五分,端繫緑緌,鞘长二尺七寸五分,通鞔緑沙鱼皮,銎及铅皆涂金,鏤花文,繫以黄鹿皮,悬於革带,带饰亦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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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典释义:明清时期记载法令制度的书籍,多用于书名,如《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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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题释义:向上推荐,以使其得到提拔任用。《儒林外史》第三九回:“那少保便将修城一事,批了下来:责成 萧云仙 用心经理,候城工完竣之后,另行保题议叙。”《清会典事例·吏部·满洲铨选》:“嘉庆 六年议准,刑部司员各缺,仍照旧例。如有三缺,二咨吏部銓选,一留本部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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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满释义:旧时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得依例升调,称为“俸满”。 明 沉德符《野获编·嗤鄙·非类效仕宦》:“近因主上久不考选科道,其俸满应行取同咨到部守候者,充满輦下。”《清会典·吏部七·文选清吏司四》:“京官以歷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歷俸三年为俸满,未俸满者不入俸深班推升。”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一》:“莆田 林教諭 霈,以 臺湾 俸满北上。”《醒世姻缘传》第五回:“那吏部钦此钦遵,没等那 通州 知州俸满,推陞了 临洮府 同知,将 晁知县 推了 通州 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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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録司释义: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 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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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医释义:古代传说 太昊 伏羲氏、炎帝 神农氏 和 黄帝 轩辕氏 曾发明医药,故旧时祀为先医。《清会典·太医院·御医以下职掌》:“祭先医则分献。”原注:“每年二月、十一月上甲日,於本院之 景惠殿 祭先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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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释义:⒈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周礼·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南史·宋武帝纪》:“九伐之道既敷,八法之化自理。”⒉明 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称职的分老疾、疲软、贪酷、不谨四项。成化 时加才力不及一项。清 代分贪、酷、疲软无为、不谨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种情况,而分别加以处置,称八法。《清会典·吏部·考功清吏司》:“纠以八法:曰贪,曰酷,曰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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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罪释义:因公务上的过失所获之罪。《宋史·真宗纪三》:“﹝ 大中祥符 四年﹞二月庚戌,詔贡举人公罪听赎。”《明律·名例·犯罪得累减》:“凡一人犯罪,应减者,若为从减,自首减,故失减,公罪递减之类,并得累减。”《清会典·刑部·刑部尚书》“凡民罹於辟者,罪有公私”原注:“内外文武官员,犯公罪,应笞一十者,罚俸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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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支释义:领取。《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都管领钧旨,自去关支银两,买办什物,打点完备。”明 刘若愚《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御前作﹞专管营造龙牀、龙桌、箱、柜之类,合用漆布、桐油、银硃等件,奏准于甲字库关支。”《清会典事例·户部九七·公主以下及额驸俸禄》:“从前 和敬固伦公主,虽係在京居住,而俸银缎疋,仍照外藩之例支领,年久未便裁减,仍许照旧关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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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奏释义:备文上奏。 《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京察之制,三品京堂由部开列事实具奏。”清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三:“康熙 三十九年七月,内阁奉上諭:‘各省学道原不差遣翰林官员,嗣后各省学道宜将翰林官员一并差遣,尔等与翰林院会议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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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志释义:记载典章制度的文章和书籍。 古书如《礼记》中的《王制》、《月令》、《明堂位》等篇,《史记》八书、《汉书》十志,及十通、会典、会要等,均属典志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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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监释义:⒈太监。唐 王建《宫词》之五九:“圣人生日明朝是,私地教人属内监。”《二刻拍案惊奇》卷五:“内监心性喜欢小的,自然如此。”《红楼梦》第十六回:“早见都太监 夏秉忠 乘马而至,又有许多跟从的内监。”⒉囚禁重犯的牢房。因多设于牢狱深处,故称。《清会典·刑部四·尚书侍郎职掌四》:“凡监狱,有内监,有外监,有女监,别其罪囚而繫之。”⒊指内监看守。《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八回:“从定罪那天起,他家里便弄尽了神通,先把县署内监买通了,又出了重价,买了几个乡下姑娘,都是身体朏壮的……希图留下一点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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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印释义:同“册宝”。《清会典·宗人府·宗令宗正宗人职掌》:“亲王郡王初封日,请旨加给封号,乃给册寳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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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粜释义:谓荒年时,米价上涨,国家将常平仓粮米减价出售。《清会典·户部七·尚书侍郎职掌七》:“凡荒政十有二……五曰减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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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职释义:⒈谓忠于职守,工作勤恳。唐 常衮《授韦谔给事中制》:“五年勤职,时谓淹才。”⒉清 代考察鉴定官吏的等别之一。《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凡京察,堂官察其属之职而註考焉,一等曰称职,二等曰勤职,三等曰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