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 [shǐ bù]
1. 我国古代图书四大类中第二大类的名称。又称乙部。
史部 引证解释
⒈ 我国古代图书四大类中第二大类的名称。又称乙部。参见“四部”。
引宋 晁公武 《郡斋读书志》卷二上:“史部,其类十有三。”
国语词典
史部 [shǐ bù]
⒈ 我国古代将图书分成经、史、子、集(甲、乙、丙、丁)四个大类,其中第二大类,称为「史部」。凡记事的书,如正史、编年史、纪事本末、别史、杂史、传记以及地理、时令、职官、政书等均属之。
史部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乙部释义:史部。
- 2.
交趾释义:亦作“交阯”。原为古地区名,泛指 五岭 以南。汉武帝 时为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今 广东、广西 大部和 越南 的北部、中部。东汉 末改为 交州。越南 于十世纪三十年代独立建国后,宋 亦称其国为 交趾。《礼记·王制》:“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汉书·武帝纪》:“遂定 越 地,以为 南海、苍梧、鬱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宋 赵汝适《诸蕃志·交趾国》:“交趾,古 交州,东南薄海,接 占城,西通 白衣蛮,北抵 钦州,歷代置守不絶。”
- 3.
朝旨释义:⒈朝廷的旨意。南朝 梁 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朝旨以董司岳牧,敷兴邦教。”《南史·王镇之传》:“有 鲜于文粲 与 晏 子 德元 往来,密探朝旨,告 晏 有异志。”⒉朝廷的命令。宋 俞文豹《吹剑四录》:“其公试省试考官,则临时委朝士及监司太守举儒医,取朝旨点差,庶几人知习学,不至以庸医杀人。”清 赵翼《瓯北诗话·陆放翁年谱》:“自註‘予将赴 僰道,被命东归。’盖史部选 叙州,而朝旨令赴行在也。”
- 4.
朱批谕旨释义:清 制,内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笔批示,以示出于亲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有《世宗宪皇帝硃批諭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硃批”、“硃諭”。《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所载臣工奏摺,凡二百二十三人。多者以一人分数册,少者以数人合一册。所奉硃批,一一恭録。”清 龚自珍《乙丙之际箸议第十九》:“乾隆 初,有言东南之土肌理横,故宜水;西北之土肌理直,故不宜水。硃批曰:‘所奏情形是。’於是积数年之疑豁然矣。”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琦公(琦善)递亲供时,随呈黄摺匣一扣,内皆 宣宗
- 5.
硃批谕旨释义:清 制,内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笔批示,以示出于亲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有《世宗宪皇帝硃批諭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硃批”、“硃諭”。《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所载臣工奏摺,凡二百二十三人。多者以一人分数册,少者以数人合一册。所奉硃批,一一恭録。”清 龚自珍《乙丙之际箸议第十九》:“乾隆 初,有言东南之土肌理横,故宜水;西北之土肌理直,故不宜水。硃批曰:‘所奏情形是。’於是积数年之疑豁然矣。”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琦公(琦善)递亲供时,随呈黄摺匣一扣,内皆 宣宗
- 6.
纪事本末释义:⒈史书体裁之一。 以历史事件为纲,将重要史实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创始于 南宋 袁枢 的《通鉴纪事本末》。《四库全书总目·史部五·纪事本末类》:“至 宋 袁枢 以《通鑑》旧文,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叙其始终,命曰纪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体。”⒉借指对某事的完整记述。瞿秋白《乱弹·<铁流>在巴黎》:“任何故意宣传鼓动的小说诗歌,都没有这种真实的平心静气的纪事本末来得响亮,来得雄壮--这是革命的凯旋歌。”
- 7.
经史子集释义:我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法,把所有图书划分为经、史、子、集四大类,称为四部。经部包括儒家经传和小学方面的书。史部包括各种历史书,也包括地理书。子部包括诸子百家的著作。集部包括诗、文、词、赋等。
- 8.
豫州释义:⒈古九州之一。《书·禹贡》:“荆 河 惟 豫州。”《周礼·夏官·职方氏》:“河 南曰 豫州。”⒉汉 以来所设置的州名。初为 汉武帝 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当今 淮河 以北、伏牛山 以东 豫东、皖北 地。东汉 治所在 谯(今 安徽省 亳州市),三国 魏 以后屡有移徙,辖境亦伸缩不常。东晋、南朝 时治所最北在 悬瓠城(今 河南 汝南),最南在 邾城(今 湖北 黄冈 西北)。辖境最大时相当今 江苏、安徽 长江 以西,安徽省 望江县 以北的 淮河 南北地区。经常只辖有今 安徽 淮河 以南部分地区。北魏 治所在
- 9.
豫章郡释义:楚汉之际置。治南昌县(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市区)。汉豫章郡治南昌,辖境大致同今江西省。西汉后期隶属于扬州刺史部。汉末,孙策厘豫章郡置庐陵郡,孙权厘豫章郡置彭泽郡、鄱阳郡。西晋后辖境逐渐缩小。隋唐时改豫章郡为洪州。
- 10.
附批释义:附加批语。明 沉德符 《野获编·史部·外察附批》:“又科道拾遗疏下,上又附批 谢九仪 致仕, 沉良材 闲住。疏中无二人名也,亦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