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于 [xíng yú]
1. 亦作“刑于”。
2. 谓以礼法对待。
4. 指夫妇和睦。
刑于 引证解释
⒈ 见“刑于”。亦作“刑於”。
⒉ 谓以礼法对待。
引《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郑玄 笺:“文王 以礼法接待其妻。”
唐 李翱 《正位》:“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於国也。”
⒊ 指夫妇和睦。
引明 汪廷讷 《狮吼记·奇妬》:“若论刑于之化,卑人其实不让 文王,但恐娘子未知淑女。”
省作“刑于”。 清 杭世骏 《质疑·礼记》:“夫妇,人伦之始;刑于,齐家之本。”
国语词典
刑于 [xíng yú]
⒈ 以礼法相待。
引《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刑于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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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于释义:⒈见“刑于”。 ⒉亦作“刑於”。谓以礼法对待。⒊指夫妇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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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人释义:⒈加刑于人。 《礼记·王制》:“刑人於市,与众弃之。”《旧唐书·刑法志》:“自今已后,令与尚食相知,刑人日勿进酒肉。”宋 王键《刑书释名》:“刑人於车,弃之於市。”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用刑》:“刑人不用荆条。”⒉受刑之人。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劳役的奴隶。《周礼·地官·司市》:“国君过市,则刑人赦。”汉 桓宽《盐铁论·周秦》:“春秋 罪人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絶之人伦也。”⒊特指宦官。《新唐书·刘蕡传》:“书其名,讥疏远贤士,昵刑人,有不君之道。”明 刘若愚《见闻琐事杂记》:“凡内臣姓 朱 者
- 3.
刑杀释义:处以死刑。《周礼·秋官·掌囚》:“及刑杀,告刑于王,奉而适朝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杀之。”唐 元稹《叙诗寄乐天书》:“视一境如一室,刑杀其下,不啻僕畜,厚加剥夺,名为进奉,其实贡入之数百一焉。”宋 刘筠《刑法叙略》:“掌囚掌守囚及刑杀。”
- 4.
断囚释义:处决囚犯。 汉 王充《论衡·讥日》:“天下死罪,各月断囚亦数千人,其刑于市,不择吉日,受祸者未必狱吏也。”
- 5.
朝市释义:⒈早市。《周礼·地官·司市》:“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⒉朝廷和市集。《左传·襄公十九年》:“妇人无刑,虽有刑,不在朝市。”《史记·张仪列传》:“臣闻争名者於朝,争利者于市,今 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汉 荀悦《申鉴·政体》:“故先王之刑也,官师以成之,棘槐以断之,情讯以宽之,朝市以共之,矜哀以恤之。”黄省曾 注:“《周礼·掌囚》:‘及刑杀,告刑于王,奉而适朝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杀之。’所谓朝市以共之也。”⒊泛指名利之场。晋 陶潜《感士不遇赋》:“拥孤襟以毕岁,谢良价於朝市。”宋 苏轼《发广州
- 6.
涿鹿释义:⒈古代一种刑罚。 墨刑于额。⒉地名。故城在今河北省涿鹿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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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刑释义:自残肢体;自杀。《管子·小称》:“竖刁自刑而为公治内。”《战国策·赵策四》:“豫让 又漆身为厉,灭鬚去眉,自刑以变其容。”《史记·刺客列传》:“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絶从。”汉 桓宽《盐铁论·论勇》:“聂政 自 卫 由 韩,廷刺其主,功成求得,退自刑于朝,暴尸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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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逆释义:图谋叛逆。《后汉书·天文志中》:“后 广陵王 荆 与 沉凉,楚王 英 与 颜忠 各谋逆,事觉,皆自杀。”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宋 范蔚宗 谋逆,就刑于市。”陈白尘《大风歌》第三幕第十场:“吕须:侯封 胆敢谋逆,立即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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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轻释义:⒈谓加重刑于轻罪。 ⒉指重与轻、高与下。⒊谓品题、评论。⒋指对全局有重大影响;关系全局的重要因素。⒌犹重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