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职 [fù zhí]
1. 在办公室或部门中副的职位(副手)
英[the position of a deputy to the chief of an office,department,etc.;]
副职 引证解释
⒈ 次于正职的职位。
引唐 王昌龄 《留别岑参兄弟》诗:“副职守兹县,东南擢孤舟。”
此指县丞,为令之副职。 侯秀芬 《永久的青年--瞿秋白》:“秋白 告别了 鲁迅,辗转到了中央苏区 瑞金 后,任中央政府教育部长和苏维埃大学校长, 徐特立 任副职。”
国语词典
副职 [fù zhí]
⒈ 次要的职位。
例如:「他如此卖力工作,却也只能居于副职。」
副职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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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释义:⒈三公的副职。亦称三孤。《大戴礼记·保傅》:“於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宴者也。”《汉书·百官公卿表序》:“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唐 杨炯《明威将军梁待宾神道碑》:“位隆三少,化浹五胥。”明 沉德符《野获编·吏部二·二品直拜三孤》:“文臣至尚书,六年始得东宫三少。”⒉三位知名的年轻人。(1)晋 王羲之、王承、王悦,俱少年知名。人称 王氏 三少。《晋书·王羲之传》:“敦 尝谓 羲之 曰:‘汝是吾家佳子弟,当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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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倅释义:指副职。 丞、倅皆佐贰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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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释义:指府和县的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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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僚释义:谓副职和辅助性质的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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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贰释义:旧时指担任副职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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倅厅释义:州郡副职官员办公处所。 宋 周密《齐东野语·纥石烈子仁词》:“金 人元帅 紇石烈子仁 领兵据 濠梁,大书一词於 濠 之倅厅壁间。”宋 周密《癸辛杂识后集·知州借紫》:“外舅 杨彦赡 知郡,既而除工部郎官,交郡事甫毕,则自便门至倅厅相谢,则已衣緋矣。”明 冯梦龙《智囊补·通简·程卓》:“或伪为倅厅印纸,与奸民为市,以允契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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倅职释义:⒈副职。 ⒉指担任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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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任释义:⒈副职。 ⒉片面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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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释义:隋唐开始设置的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的合称。隋朝六部属尚书省。元朝改属中书省。明朝取消中书省,直属皇帝。各部的最高官职为尚书,副职为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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冏贰释义:太仆寺卿的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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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使释义:⒈派往外国的正使或公使的副手。《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副使 王然于、壶充国、吕越人 驰四乘之传,因 巴 蜀 吏币物以赂 西夷。”《清史稿·职官志六》:“光绪 元年,定出使制,命侍郎 郭嵩燾 使 英,翰林院侍讲 何如璋 使 日本,京卿 陈兰彬 使 美 日 祕 国,俱置副使。”⒉指节度使或三司使等的副职。《旧唐书·职官志三》:“节度使一人,副使一人。”《宋史·职官志十》:“巡幸,有行宫都部署,行宫有三司使、副使、判官、行宫使、都监。”《明史·职官志四》:“﹝按察司﹞副使、僉事,分道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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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释义:副的职位:副职干部。担任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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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贰释义:⒈辅佐。⒉指辅弼重臣。⒊亦作“副二”。指副职,属僚。⒋特指太子,储君。⒌犹副本。⒍王后的头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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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贰释义:辅佐,谓副职。 卒,通“倅”。唐 白居易《贾疄入回鹘副使授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制》:“自登班行,多歷年祀,恪勤官次,保守令名,斯可以卒贰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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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释义:厅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市级为一个级别,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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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文郎释义:⒈唐 代职官名。司文局的副职。《新唐书·百官志二》:“武德 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龙朔 二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⒉借指地方掌管文教的官员。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司文郎》:“梓潼 府中缺一司文郎,暂令聋僮署篆,文运所以颠倒。万一倖得此秩,当使圣教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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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长释义:概述 司长:司局级为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级别,正司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是高级干部。例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是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1性质司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司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司局级也就是地厅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级市为一个级别,平级。应用司长: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为高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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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释义:⒈共知。《庄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⒉犹参佐。《北齐书·高隆之传》:“仪同三司 崔孝芬 以结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知营构,颇相乖异,瀛州 刺史 元晏 请託不遂,前后构成其罪,并诛害之。”⒊官名。称副职。宋 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同知枢密院事,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同知州军事。元 明 因之。清 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州同知称州同,盐同知称盐同。《文献通考·职官十二》:“淳化 二年,王显 出镇,张逊 知枢密院事,始以 温仲舒、寇準 同知院,同知之名,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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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倅释义:⒈郡守及其副职。宋 周煇《清波别志》卷中:“今监司、守倅竝许借服而不许佩鱼,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宋史·选举志二》:“旧法,随侍见任守倅等官,在本贯二千里外,曰满里子弟。”⒉泛指州郡的长官。宋 王明清《春娘传》:“玉 为人容貌清秀,举措闲雅,不事口吻以相嘲謔,有良人风度,前后守倅皆眷之。”⒊担任州郡官。宋 苏轼《忆中和堂诗序》:“予前后守倅 餘杭 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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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倅释义: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