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输 [kè shū]
1. 征收赋税。
课输 引证解释
⒈ 征收赋税。
引《晋书·刘超传》:“课输所入,有踰常年。”
《魏书·释老志》:“请听 荀子 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令保正长专管烟火盗贼,不得承受文帖及课输事。”
课输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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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帖释义:公文。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二:“﹝ 建炎 ﹞九年令保正长专管烟火盗贼,不得承受文帖及课输事。”《水浒传》第二二回:“宋太公 三年前出了 宋江 的籍,告了执凭文帖,见有抄白在此。”《古今小说·吴保安弃家赎友》:“李都督 听了,便行下文帖,到 遂州 去,要取 方义 尉 吴保安 为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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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输释义:征收赋税。《晋书·刘超传》:“课输所入,有踰常年。”《魏书·释老志》:“请听 荀子 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二:“令保正长专管烟火盗贼,不得承受文帖及课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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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寡释义:⒈犹贫弱。《旧唐书·魏徵传》:“然 隋 氏以富强而丧败,动之也;我以贫寡而安寧,静之也。” 清 王夫之 《读通鉴论·宣帝十二》:“故 充国 持重以临之,使其贫寡之情形,灼然於吾吏士之心目。” 清 魏源 《次韵前出塞》:“安有富四海,而以贫寡闻。”⒉指贫民。《魏书·释老志》:“请听 荀子 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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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籍法释义:隋 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高熲 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姦无所容矣。”胡三省 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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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捍释义:亦作“边扞”。边防,边境防务。《宋书·氐胡传·略阳清水氐杨氏》:“顷破家为国,母妻子弟并坠没虏中,不顾孝道,陈力边捍,竭忠尽诚,未为朝廷所识。”《魏书·释老志》:“请听 苟子 等还乡课输,俭乏之年,周给贫寡,若有不虞,以拟边捍。”《周书·文帝纪上》:“朝廷若以 悦(侯莫陈悦)为边扞,乞处以 瓜 凉 一藩。”唐 苏颋《授高仙芝右羽林军大将军制》:“宜復官资,更为边扞。”《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十三年》:“且 染干 者,处罗侯 之子……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抚驯,使敌 雍虞閭 以为边捍。”《宋史·外国传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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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注释义:免除注销。《隋书·食货志》:“高熲 又以人间课输,虽有定分,年常徵纳,除注恒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復无定籍,难以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