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者 [hù zhě]
1. 守门的人。
户者 引证解释
⒈ 守门的人。
引《史记·樊郦滕灌列传》:“先 黥布 反时, 高帝 尝病甚,恶见人,卧禁中,詔户者无得入羣臣。”
户者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丐户释义:即惰民。 封建社会中最受岐视的一部分平民。明 编户籍,称惰民为丐户,清 雍正 元年始废除丐户的“丐籍”,与平民同列。明 徐渭《会稽县志诸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自注:“籍曰:丐户即有产,不得充粮里正长,亦禁其学。”明 沉德符《野获编·风俗·丐户》:“今 浙 东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即积鏹巨万,禁不得纳貲为官吏。”清 钱谦益《石义士哀词》:“蒙古 分民为十户,所谓丐户者,吴 人至今犹贱之。”《清史稿·食货志一
- 2.
令长释义:不足万户者为长。
- 3.
伴儅释义:⒈见“伴当”。 ⒉旧时一种对大姓有特殊隶属关系的世仆阶层。始自 元 初,大体由官僚势家隐占军匠户而产生。此姓为彼姓‘伴儅’,则世代为彼姓人服役,清 雍正 间削除其籍,列为平民。然与平民的界线及所受歧视,至解放后才真正消除。《清通志·食货五》:“时 山西省 有曰乐籍,浙江 绍兴府 有曰惰民,江南 徽州府 有曰伴儅,寧国府 有曰世僕,苏州 之 常熟、昭文 二县有曰丐户,广东省 有曰蜑户者,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雍正帝)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甲户。”《清史稿·食货志一》:“﹝ 雍
- 4.
分另释义:谓分割家产,另立门户。《元典章·户部三·分析》:“同姓叔姪兄弟,壬子年同籍异居,同户当差,虽是异居未经分另者,两愿析户者听。”元 无名氏《合同文字》第三折:“一应家私田产,不曾分另。”元 无名氏《神奴儿》第一折:“自祖父以来,俺家三辈儿不曾分另。”
- 5.
口分释义:⒈按人口分田。《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汉 何休 注:“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⒉每口人应分得之田。《新唐书·食货志一》:“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老及篤疾、废疾者,人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餘为口分。”参见“口分田”。⒊自己分内应得的食品。宋 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诗序:“二十五日煮赤豆作糜,暮夜闔家同饗,云能辟瘟气,虽远出未归者亦留贮口分。”宋 杨万里《花》诗:“蜂蝶
- 6.
句盾释义:即钩盾。 官署名。《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渭水 虒上 小女 陈持弓 年九岁,走入 横城门,入 未央宫 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颜师古 注:“句盾,少府之署。”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建春门》:“建春门 内御道南,有句盾、典农、籍田三署。”句,一本作“勾”。
- 7.
平均地权释义:孙中山 所主张的解决 中国 土地问题的方针。 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 8.
授田释义:古时按户分田的制度。如 夏 的贡法,殷 的助法,周 的彻法。田为公有,受田者向国家纳税。年老及身故,还田。唐 代亦实行授田法,其制有异前代。《旧唐书·食货志上》:“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则更以给人。”《新唐书·食货志一》:“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清 朱大韶《实事求是斋经义·无职事者与无职者辨》:“《冢宰》谓之閒民者,閒非游手之谓,盖民之未授田者。”
- 9.
无比户释义:古指豪富无比的家族。宋 苏轼《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今大姓富家,昔日号为无比户者,皆为市易所破,十无一二矣。”
- 10.
灭户释义:谓全家人皆死。《后汉书·桓帝纪》:“延熹 九年…… 司隶、豫州 饥死者什四五,至有灭户者。”
- 11.
科杖释义:谓处以杖刑。宋 苏轼《乞医疗病囚状》:“欲乞每有病囚,令狱官、县令具保,明以申州,委监医官及本辖干繫官吏觉察,如诈称病,狱官、县令皆科杖六十。”《宋史·食货志上二》:“﹝ 绍兴 ﹞十五年,户部议:‘准法,输官物用四钞……若輒取户钞,或追验於人户者,科杖。’”
- 12.
脱户释义:指全家脱漏户籍。 《唐律·户婚·脱户》:“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无课役者减二等,女户又减三等。”长孙无忌 疏议:“率士黔庶皆有籍书,若一户之内尽脱漏者,所由家长,合徒三年。”《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六年》:“六月庚午,辽主 命诸路检校脱户,罪至死者原之。”《元典章·刑部八·禁诱略》:“此等多系南人,终恐不能安居,一旦流移四方,徒令有司受脱户之责。”
- 13.
虐谑释义:犹虐戏。 清 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诗傍门户》:“吴修龄《围鑪诗话》云:‘今人作诗,动称盛 唐。曾在 苏州 见一家举殯,其铭旌云“皇 明 少师文渊阁大学士 申公 閒壁荳腐店 王阿奶 之灵柩”,可以移赠诸公。’此虽虐謔,然依人门户者可以戒矣。”许地山《缀网劳蛛·换巢鸾凤》:“忆昔年之事,余犹以虐謔为咎,今而后知其为贼所掳也。”
- 14.
衣车释义:古代贵族妇女所乘的一种前面开门后面用帷幕遮蔽的车子。可卧息,亦兼载衣服。《释名·释车》:“衣车,前户。所以载衣服之车也。”王先谦 疏证补引 孙诒让 曰:“衣车前户者,对輜车后户也。《説文·车部》云:‘輜,軿车,前衣车后也。’汉 时輜车、軿车、衣车三者制度盖略相类,故《苍頡篇》云:‘軿,衣车也。’明其形大同,惟以前后衣蔽及开户,微有区别。盖軿车四面有衣蔽,故此下文云:‘軿车,軿,屏也。四面屏蔽,妇人所乘牛车也。’衣车则后有衣蔽而前开户,可以啟闭。輜车则前有衣蔽,后开户。故 刘 云:‘衣车,前户。’而 许君
- 15.
贫难释义:⒈贫穷艰难。 元 关汉卿《窦娥冤》楔子:“那 竇秀才 只説贫难,没得还我。”《二刻拍案惊奇》卷六:“只是家下委实贫难,那里下得起聘定?”清 姚廷遴《历年记》下:“今奉抚院告示:容肩挑步担贫难小民负盐易米,方便百万户口。”⒉指贫穷艰难的民户。元 王恽《论益都括出新户事状》:“果堪户计,犹宜存恤;其不成户者,并听作贫难收係,似为安便。”元 王祯《农书》卷十一:“其种不必牛犂,但锹钁垦斸,又便贫难。”
- 16.
进奉门户释义:献纳费。进献时经由门户所需的费用。唐 韩愈《顺宗实录二》:“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三年》引此文,胡三省 注曰:“进奉门户者,言进奉所经由门户,皆有费用,如 汉灵帝 时所谓导行费也。”
- 17.
重门叠户释义:比喻地多关口屏障,易于防守。 清 龚自珍《与吴虹生书》之十:“山西 三關得爲九邊之一,猶 宣化 之有 居庸,所謂重門曡户者也。”
- 18.
重门曡户释义:比喻地多关口屏障,易于防守。 清 龚自珍《与吴虹生书》之十:“山西 三关得为九边之一,犹 宣化 之有 居庸,所谓重门曡户者也。”
- 19.
食实封释义:谓受封爵并可实际享用其封户租赋。《资治通鉴·唐中宗景龙三年》:“於时食实封者凡一百四十餘家。”胡三省 注:“唐 制:食实封者,得真户,户皆三丁以上,一分入国。开元 定制,以三丁为限,租赋全入封家。”《宋史·职官志十》:“食实封:一千户、八百户、五百户、四百户、三百户、二百户、一百户……亲王、重臣有特加至数千户者。”参阅 清 赵翼《陔馀丛考·汉唐食封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