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税 [xià shuì]
1. 田赋名称。唐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
3. 建中元年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宋代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元代在江南仿唐代两税法征税。明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行“一条鞭法”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清代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夏税 引证解释
⒈ 田赋名称。 唐 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
引《旧唐书·代宗纪》:“﹝ 大历 五年﹞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五升,下田三升。”
⒉ 建中 元年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宋 代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 元 代在江南仿 唐 代两税法征税。 明 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行“一条鞭法”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 清 代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夏税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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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释义:⒈夏税和秋税的合称。⒉见“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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俵散释义:⒈散发,分发。 《旧五代史·唐书·明宗纪一》:“百姓合散蚕盐,每年祇二月内一度俵散,依夏税限纳钱。”宋 欧阳修《青州言青苗钱第一札子》:“臣伏见朝廷新制俵散青苗钱以来,中外之议,皆称不便,多乞寝罢。”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种梨》:“道士既去,始顾车中,则梨已空矣。方悟适所俵散,皆己物也。”郭孝成《江苏光复纪事》第一节:“即将局内洋枪,以次俵散於各军人。”⒉抒发。元 乔吉《水仙子·赠柔卿王氏》曲:“眼角头传芳事,樽前席上歌艷词,俵散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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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贡释义:古代臣民或藩属向君主进献的土产。语出《书·禹贡》:“禹 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汉书·匈奴传下》:“物土贡,制外内。”颜师古 注:“物土贡者,各因其土所生之物而贡之也。”宋 曾巩《福州拟贡荔枝状》:“臣窃以《禹贡》扬州‘厥包橘柚锡贡’,则百果之实列於土贡,所从来已久。”宋 赵昇《朝野类要·土贡》:“土贡,诸州岁贡土产之物也。即 夏禹‘任土作贡’之义。”清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田制三》:“嘉靖 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起运之额,均徭、里甲、土贡、顾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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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税释义:⒈田赋名称。唐 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旧唐书·代宗纪》:“﹝ 大历 五年﹞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亩五升,下田三升。”⒉建中 元年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宋 代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元 代在江南仿 唐 代两税法征税。明 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行“一条鞭法”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清 代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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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输释义:缴纳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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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帛释义:南宋 初将上供、和买、夏税绸绢改为折价输钱,称为折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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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盐释义:五代 至 南宋 政府在农村按户配售食盐的制度。 二月育蚕时按户配盐,六月新丝上市,缴纳夏税时收钱,故称。《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七年》:“先是 河 南、北诸州官自卖海盐,岁收緡钱十七万;又散蚕盐敛民钱。”胡三省 注:“蚕盐所以裛茧。唐 天成 二年,敕:每年二月内一度俵散蚕盐,依夏税限纳钱。”宋 陆游《村兴》诗:“园丁上牛米,村婢博蚕盐。”《续资治通鉴·宋太祖建隆二年》:“官盐阑入禁地贸易至十斤,煮鹻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蚕盐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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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朝释义:指距今不远的时代。《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三年》:“上谓侍臣:‘近朝徵敛穀帛,多不俟收穫、纺绩之毕。’乃召三司,自今夏税以六月,秋税以十月起徵,民间便之。”胡三省 注:“近朝,犹言近代也。”《宋史·刑法志一》:“近朝立制,重於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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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熟释义:旧指灾民往丰熟地区流亡乞食。 宋 司马光《赈济流民札子》:“遇有 河北路 流民逐熟经过,即大人每人支米一斗,小人支米五升。”宋 苏轼《论河北京东盗贼状》:“若夏税一例不放,则人户必至逃移。寻常逃移,犹有逐熟去处,今数千里无麦,去将安往?但恐良民举为盗矣。”《书林》1988年第7期:“伴随着每一次人口增长高峰而来的必然是长期的社会饥馑,大规模流徙的移民(其意在‘逐熟’、吃饭)和经久不息的社会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