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葑采菲 [cǎi fēng cǎi fēi]
1. 喻不因其所短而舍其所长。
采葑采菲 引证解释
⒈ 喻不因其所短而舍其所长。参见“采葑”。
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
杜预 注:“葑菲之采,上善下恶,食之者不以其恶而弃其善,言可取其善节。”
宋 陈亮 《与章德茂侍郎书》:“旧部当尊之人,相马不失之瘦,采葑采菲取节焉。”
采葑采菲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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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节释义:谓节取其善。《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杜预 注:“葑菲之菜,上善下恶,食之者,不以其恶而弃其善,言可取其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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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节释义:好的部分。《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唐 孔颖达 疏:“此二菜其根有恶,《诗》故云上善下恶,食之者取善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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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取释义:⒈《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杜预 注:“葑菲之菜,上善下恶,食之者不以其恶而弃其善,言可取其善节。”后因以“节取”指取其善节。明 唐顺之《与陈苏山职方书》:“言之缕缕,殊愧词不能达意也……幸赐裁酌而节取之。”清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中庸第二十四章二》:“故《章句》、《或问》而外,朱 门诸子所记师言,过口成酸,读者当知节取。”清 叶廷琯《吹网录·<读书敏求记>校本》:“见闻既博,辨别尤精,但以板本而论,亦可谓之赏鑑家,则仍未尝不节取之。”⒉有节制地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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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葑释义:菲和葑,两种食用的植物。因其根部有时味苦,常被人丢弃。语本《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郑玄 笺:“此二菜者,蔓菁与葍之类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唐 白居易《得乙与丁俱应拔萃》:“若弃以菲葑,失则自求诸己;儻中其正鵠,得亦不愧於人。”梁启超《本馆第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菲葑不弃,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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葑菲释义:《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郑玄 笺:“此二菜者,蔓菁与葍之类也,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其根恶时并弃其叶。”蔓菁,即芜菁。芜菁与葍皆属普通菜蔬。叶与根皆可食。但其根有时略带苦味,人们有因其苦而弃之。后因以“葑菲”用为鄙陋之人或有一德可取之谦辞。南朝 宋 鲍照《绍古辞》:“徒抱忠孝志,犹为葑菲迁。”宋 陈亮《又与勾熙载提举书》:“岂郎中欲纳一世之才,高高下下,不使丝髮遗弃,亦欲忘其下体而采其葑菲乎!此意高矣厚矣。”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狐妾》:“一日,年长者来,谓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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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葑释义:语出《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葑即蔓菁,叶和根、茎都可食,但根、茎味苦。诗意谓采者不可因此连它的叶子都不要。后因以“采葑”为被人赏识器重的谦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