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ì,(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组词】: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组词】: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3) 情谊。【组词】:义气。恩义。义重如山。(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组词】: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5) 指认为亲属的。【组词】:义父。(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组词】:义齿。义肢。(7) 姓。
fǎ,(1)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组词】: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2) 处理事物的手段。【组词】:办法。设法。手法。写法。(3) 仿效。【组词】:效法。(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组词】:法式。法帖。(5) 佛家的道理。【组词】: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组词】:法师。法器。法事。(7) 指“法国”。【组词】:法文。法式大菜。(8) 姓。
1. 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
2. 义理法则。
4. 桐城派古文家亦以称着文应遵循的准则。
⒈ 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
引《荀子·王霸》:“所以为布陈於国家刑法者,则举义法也。”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三》:“若先王( 燕昭王 )之报怨雪丑,夷万乘之 齐,收八百年之积,及其弃羣臣之日,餘令詔后嗣之义法。执政任事,循法令,顺庶孽,施及萌隶,皆可以教后世。”
⒉ 义理法则。
引《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 孔子 ﹞论史记旧闻,兴于 鲁 而次《春秋》,上记 隐,下至 哀 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浹。”
⒊ 桐城 派古文家亦以称著文应遵循的准则。
引清 方苞 《书<货殖传>后》:“《春秋》制义法,自 太史公 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
刘师培 《论近世文学之变迁》:“其墨守 桐城 文派者,亦囿於义法,未能神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