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àn,(1) 区别,分辨,断定。【组词】: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2) 分开,截然不同。【组词】: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3) 评定。【组词】:裁判。谈判。判卷子。(4)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组词】:判词。判决。判案。(5) 古代官名。【组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sī,(1) 主管,操作。【组词】: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②复姓)。司徒(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②复姓)。司马(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②复姓)。司寇(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②复姓)。(2) 官署名称。【组词】:人事司。(3) 视察。【例句】:司日月之长短。(4) 姓。
1. 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⒈ 古代官名。 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引《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 白居易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
宋 陆游 《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⒈ 职官名。唐朝节度使、州郡的僚属,属专司批判文牍的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