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平 [kù píng]
1. 301克。
库平 引证解释
⒈ 旧 中国 部库征收租税、出纳银两所用的衡量标准。 清 康熙 时制定。 光绪 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规定库平为权衡的标准,库平一两等于37.301克。
引《清史稿·食货志五》:“光绪 十四年, 张之洞 督 粤,始用机器如式试铸(银元), 李鸿章 继任续成之,文曰‘ 光绪 元宝,库平七钱二分, 广东省 造’,幕绞龙。”
国语词典
库平 [kù píng]
⒈ 旧时的衡制标准。每库平一两大约等于关平九钱八分七厘二毫,合于标准制三七点三〇一公分,合于市用制一点一九三六市两。
库平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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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耗释义:⒈古代在租税正额以外加收的损耗费。五代 后唐 明宗 时,凡民间纳米,每石加收二升,谓之雀鼠耗。五代 后汉 时 王章 又增至二斗,名为省耗。参见《新五代史·汉臣传·王章》。⒉指白银交换中加补的损耗量。郑观应《盛世危言·铸银》:“﹝纹银﹞用之于市肆,则耗损颇多,有加耗,有贴费,有减水,有折色,有库平、湘平之异,漕平、规平之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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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币释义:宣统年间,在山西境内,曾见到过数种库平一钱四分四厘的银辅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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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平释义:旧 中国 部库征收租税、出纳银两所用的衡量标准。 清 康熙 时制定。光绪 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规定库平为权衡的标准,库平一两等于301克。《清史稿·食货志五》:“光绪 十四年,张之洞 督 粤,始用机器如式试铸(银元),李鸿章 继任续成之,文曰‘光绪 元宝,库平七钱二分,广东省 造’,幕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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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银释义:⒈国库之银。 《宋史·张亢传》:“御史 梁坚 劾 亢 出库银给牙吏往 成都 市易,以利自入。”⒉旧时国家通用之银,以库平计其重量,故名。《清会典事例·户部·库藏》:“各省批解库银,请先咨都察院,当经降旨准行。”参见“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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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平释义:指 清 末 湖南省 湘潭 所用之平色。平,平色,旧时的一种衡量标准。每两约合库平八钱一分一厘七毫,合市制九钱六分八厘九毫。郑观应《盛世危言·铸银》:“﹝纹银﹞有库平、湘平之异,有漕平、规平之殊。”康有为 等《公车上书》:“而吾元宝及锭,形体既难握携;分两又无一定,有加耗、减水、折色、贴费之殊,有库平、规平、湘平、漕平之异,轻重难定,亏耗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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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平释义:旧时征收漕银的衡量标准。历代征收的漕粮,到 清 代改征白银。此衡量标准后为民间采用,但各地标准不一。郑观应《盛世危言·铸银》:“﹝纹银﹞用之于市肆,则耗损频多,有加耗,有贴费,有减水,有折色;有库平、湘平之异,有漕平、规平之殊。”《新华月报》1955年第3期:“旧 中国 的货币制度长期以来是不统一的。在银两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各种秤的分量不一致,分为库平、关平、漕平、市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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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元释义:也称豆规银、九八规元。 1933年以前,上海 通行的一种记帐货币。规元只作记帐之用,以 上海 银炉所铸二七宝银折算使用。《冷眼观》第九回:“西林 亦以我母亲亡故,是件大事,不便固留,送了我四十两规元。”《新华月报》1955年第3期:“在银两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各种秤的分量不一致,分为库平、关平、漕平、市平等,记帐单位是规元等,行使的却主要是银元、银角、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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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平释义:即库平。古时部库征收租税、出纳银两所用的衡量标准。《儒林外史》第三二回:“他这银子是九五兑九七色的,又是市平,比钱平小一钱三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