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还 [dài hái]
1. 指朝臣出任外官者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
3. 指军队被调回原地驻防。
代还 引证解释
⒈ 指朝臣出任外官者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
引《新唐书·朱敬则传》:“侍御史 冉祖雍 诬奏与 王同晈 善,贬 涪州 刺史。既明其非罪,改 庐州。代还,无 淮南 一物,所乘止一马,子曹步从以归。”
《宋史·真宗纪二》:“丁巳,詔:诸路转运使代还日,在任兴除利害,升黜能否,凡所经画事悉条上以闻。”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贤达高风》:“﹝ 张咏 ﹞ 咸平 二年以工部侍郎知 杭州 ……四年,州民诣闕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詔仍还其银,而奬諭 咏,竟以代还。”
⒉ 指军队被调回原地驻防。
引《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初, 南詔 陷 安南,敕 徐泗 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别戍 桂州,初约三年一代……戍 桂州 者已六年,屡求代还。”
代还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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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牛释义:旧时 藏 族地区的一种高利贷形式,以牛为本贷放给农奴,牛死后仍须付利,故称“不死牛”。 《新华半月刊》19513:“在高利贷中有一种叫‘不死牛’的,就是世世代代还不清的债,被强迫贷放了这种牛的农奴,每年要交纳一定数量的酥油,牛死后酥油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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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还释义:⒈指朝臣出任外官者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新唐书·朱敬则传》:“侍御史 冉祖雍 诬奏与 王同晈 善,贬 涪州 刺史。既明其非罪,改 庐州。代还,无 淮南 一物,所乘止一马,子曹步从以归。”《宋史·真宗纪二》:“丁巳,詔:诸路转运使代还日,在任兴除利害,升黜能否,凡所经画事悉条上以闻。”明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贤达高风》:“﹝ 张咏 ﹞ 咸平 二年以工部侍郎知 杭州 ……四年,州民诣闕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詔仍还其银,而奬諭 咏,竟以代还。”⒉指军队被调回原地驻防。《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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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风释义:病名。 中风,半身不遂。《素问·风论》:“风中五藏六府之俞,亦为藏府之风,各入其门户,所中则为偏风。”《魏书·张彝传》:“见代还 洛,犹停废数年,因得偏风,手脚不便。”参见“偏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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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废释义:废黜;罢免。《北史·张彝传》:“彝 清身奉法,求其愆过,遂无所得。见代还 洛,犹停废数年。”宋 李纲《与郑少傅书》:“往年讨捕 刘五,监司逗挠不职,例皆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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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帑释义:军用的库藏。《新唐书·藩镇传·刘悟》:“﹝ 刘悟 ﹞下令曰:‘入 鄆,人赏钱十万,听復私怨,财蓄恣取之,唯完军帑,违者斩。’”《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戍 桂州 者已六年,屡求代还,戡 言於 彦曾,以军帑空虚,发兵所费颇多,请更留戍卒一年;彦曾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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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庙官释义:坛庙,坛指天坛、地坛等,庙指祖庙及诸神庙,按周礼,春官有典祀,负责四郊坛庙的祭祀,以后,汉奉常之属有诸庙令,魏晋六朝有太庙令,唐宋有郊社令,都是掌郊庙的长官,明代始专设天坛、地坛、帝王庙、祈谷殿等各祠祭专属奉礼之官,清代还增设守卫,都称坛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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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牲释义:指古代祭祀时用牲畜(奴隶社会甚至用活人)作祭品。《礼记·祭义》:“牺牷祭牲,必於是取之,敬之至也。”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关于奴隶与农奴的纠葛》:“周 代还是有杀殉制的,而且在 春秋 年间都还在用人为祭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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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面台官释义:宋 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吴龙图 中復 性谨约,详於吏治,自 潭州 通判代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