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罪 [fēi zuì]
1. 强加之罪;无罪。
非罪 引证解释
⒈ 强加之罪;无罪。
引《管子·明法》:“是以忠臣死於非罪,而邪臣起於非功。”
《后汉书·袁绍传》:“操 因睚眦,被以非罪,篣楚并兼,五毒俱至。”
唐 李华 《寄赵七侍御》诗:“纬卿 陷非罪,折我昆吾锋。”
《太平广记》卷一六八引 五代 范资 《玉堂闲话·发冢盗》:“虽自知非罪,而受箠楚不禁,遂令骨肉伪造此赃,希其一死。”
非罪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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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石释义:往井下丢石块。比喻乘人之危加以陷害。语出 唐 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落陷穽,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宋 陈鹄《耆旧续闻》卷六:“已挤沟壑,犹下石不休;方困蒺藜,尚弯弓而相射。”清 唐孙华《赠同年赵蒙泉》诗:“临危翻下石,颠岸復弯彀。”鲁迅《书信集·致曹聚仁》:“我以为师如荒谬,不妨叛之,但师如非罪而遭冤,却不可乘机下石,以图快敌人之意而自救。”参见“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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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还释义:⒈指朝臣出任外官者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新唐书·朱敬则传》:“侍御史 冉祖雍 诬奏与 王同晈 善,贬 涪州 刺史。既明其非罪,改 庐州。代还,无 淮南 一物,所乘止一马,子曹步从以归。”《宋史·真宗纪二》:“丁巳,詔:诸路转运使代还日,在任兴除利害,升黜能否,凡所经画事悉条上以闻。”明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贤达高风》:“﹝ 张咏 ﹞ 咸平 二年以工部侍郎知 杭州 ……四年,州民诣闕献《土星图》一,银百两,乞留知州。詔仍还其银,而奬諭 咏,竟以代还。”⒉指军队被调回原地驻防。《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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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矜释义:敬语。 怜悯。唐 姚珽《上节愍太子书》之四:“伏愿留意经书,简略细事。一蒙採纳,万殞无辞。乞降储明,俯矜狂瞽。”《资治通鉴·唐高宗显庆元年》:“伏愿缅鉴无辜,稍宽非罪,俯矜微款,以顺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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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死释义:⒈濒临死亡。《楚辞·离骚》:“阽余身而危死兮,览余初其犹未悔。”清 方苞《<孙徵君年谱>序》:“既老屏跡耕桑,犹以宵人几构祸殃,迹其生平,阽于危死者数矣!”⒉犹横死。《韩非子·有度》:“忠臣危死於非罪,姦邪之臣安利於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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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释义: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对某一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何种犯罪的认定过程。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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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释义:⒈犯罪客体,即受刑事法律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⒉犯罪的客观要件,即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⒊犯罪主体,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⒋犯罪的主观要件,即行为出于故意或过失。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分析犯罪构成,可以区别罪与非罪、这种罪与那种罪,正确适用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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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鉴释义:远察。《资治通鉴·唐高宗显庆元年》:“伏愿缅鉴无辜,稍宽非罪,俯矜微款,以顺人情。”胡三省 注:“缅,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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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辜释义:⒈犹非罪。⒉指无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