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科 [dìng kē]
1. 明确规定的法令条例。
3. 固定的科目。
定科 引证解释
⒈ 明确规定的法令条例。
引汉 仲长统 《昌言·损益》:“可为法制,画一定科,租税十一,更赋如旧。”
《周书·武帝纪下》:“詔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
《南史·梁纪上》:“功臣爵邑无定科。”
⒉ 固定的科目。
引《新唐书·选举志上》:“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諫、博通坟典达於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
定科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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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陵释义:⒈亦作“冯凌”。进迫;侵陵。《左传·襄公八年》:“焚我郊保,冯陵我城郭。”北周 庾信《周大将军司马裔神道碑》:“於时 宋 兵冯陵,旗鼓侵逼。”《新唐书·郭子仪传》:“比 吐蕃 冯陵而不能抗者,臣能言其略。”《东周列国志》第十四回:“楚 自 若敖 蚡冒 以来,世修其政,冯陵 江 汉,积岁年。”清 李渔《奈何天·攒羊》:“敌势冯凌,那杀气漫天説也惊。”清 夏燮《中西纪事·天津新议续议》:“今以数万里外不宾之荒服,一旦冯陵中夏,竟使爝火争明,十日并生。”⒉凌驾,超越。宋 沉遘《代人奏请更定科场约束状》:“剽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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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科释义:谓参加射策,决定科第。后指参加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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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卷释义:明 清 科举对北方各省会试试卷的统称。 清 顾炎武《日知录·北卷》:“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原注:“《实録》:洪熙 元年八月乙卯,行在礼部,奏定科举取士之额,南士取十之六,北士取十之四,后又令南北各退五卷为中卷。”清 阮葵生《茶馀客话》卷十六:“按 明 洪熙 元年会试进士,不过百名。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 山东、山西、河南、陕西、顺天、保定、真定、河间、大名、永平、十三省府,延庆、保安 二州,辽东、大寧、万全 三都司,为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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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劳动释义:指经过一定时 期的培训而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某种技术专长的劳动者的劳动力耗费。与“简单劳动”相对。它是 多倍的简单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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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网释义:汉 桓宽《盐铁论·刑德》:“昔 秦 法繁於秋荼,而网密於凝脂。”后因以“密网”比喻繁苛的法令。《世说新语·政事》“贾充 初定律令”刘孝标 注引《晋诸公赞》:“充 有才识,明达治体,加善刑法,由此与散骑常侍 裴楷 共定科令,蠲除密网,以为《晋律》。”南朝 齐 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伤秋荼之密网,惻夏日之严威。”《晋书·刘颂传》:“下吏纵姦,惧所司之不举,则谨密网以罗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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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仓释义:⒈屯田区的粮仓。《明史·食货志一》:“三十年定科则: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贮屯仓,听本军自支,餘粮为本卫所官军俸粮。”《中国民间故事选(二)·反江山和守备老爷》:“有个守屯仓的守备老爷。”⒉贮粮入仓。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部·催徵》:“漕米屯仓不过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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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释义:选定科研课题以后对该课题研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目标和方法等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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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桩钱释义:南宋 为支应军饷而加征的税款名目,因系计月桩办钱物,故称。绍兴 二年(1132年),韩世忠 驻军 建康,由 江东 漕司每月拨饷十万缗以供军需。规定动用经制钱,上供钱及移用其他税钱,漕司不肯动拨本身税款,指定科目又不够支应,就向地方摊派。州县巧立名目,横征于民。其名目有:麴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两讼不胜则有罚钱、既胜则令纳欢喜钱等。其后又推行于 江浙 及 湖南,以 江南东、西 路受害最重。参阅《文献通考·征榷六》、《宋史·食货志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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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条释义:⒈法令条文;法律条文。 《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三国 魏 曹植《文帝诔》:“恢拓规矩,克绍前人。科条品制,褒贬以因。”《旧唐书·代宗纪》:“设令廉耻守分,以奉科条,犹有禄廩之烦,役使之弊,而况贪猾纵欲,而动踰典章,作威以虐下,厚敛以润己者乎!”郑观应《盛世危言·商战》:“由国家明定科条:凡有能讲求商务,独出心裁者,准其领照自做。”⒉条例;章程。汉 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故令往购募爵赏,科条如左。”宋 范成大《围田叹》诗之四:“臺家水利有科条,膏润千年废一朝。”清 刘大櫆《乞里人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