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决 [lùn jué]
1. 判决。
3. 判处死刑;处决囚犯。
论决 引证解释
⒈ 判决。
引《唐律疏议·名例·二罪从重》:“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餘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
《宋史·刑法志一》:“自今凡言处断、重断、极断、决配、朝典之类,未得论决,具狱以闻。”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淳化二年》:“其未允者,宰相復以闻,始命论决。”
⒉ 判处死刑;处决囚犯。
引《新唐书·后妃传上·则天武皇后》:“有上封事言 岭 南流人谋反者,太后遣摄右臺监察御史 万国俊 就按,得实即论决。”
明 谢肇淛 《五杂俎·天部一》:“及论决之日,大风霾雷电。”
论决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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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要人释义:亲近皇帝并掌权的宦官。《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四年》:“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御榻论决政事,委任之重,羣臣莫比。”胡三省 注:“中要人,宦官之亲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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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旦释义:⒈古代刑罚名。 一种筑城四年的劳役。《墨子·号令》:“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孙诒让 间诂引 应劭 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四岁刑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律説》:论决为髡钳,输边筑 长城,昼日伺寇虏,夜暮筑 长城。城旦,四岁刑。”后以指流放或徒刑。清 余怀《板桥杂记·叶衍兰秦淮八艳图咏》:“初 阮大鋮 以阉党论城旦,屏居 金陵。”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若在文明国,轻则罚鍰,重则输城旦矣。”⒉城旦书的省称。宋 苏轼《乔太博见和复次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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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刑院释义:亦省称“审刑”。宋 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宋史·职官志三》:“淳化 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讞大理所断案牘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宋 曾巩《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 淳化,又置审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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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减释义:亦作“末减”。谓从轻论罪或减刑。《左传·昭公十四年》:“﹝ 叔向 ﹞三数 叔鱼 之恶,不为末减。”杜预 注:“末,薄也;减,轻也。”宋 陆游《南唐书·后主纪》:“论决死刑,多从末减。”明 屠隆《綵毫记·远谪夜郎》:“姑念此词作在庶人(永王 李璘)逆节未露之先,子仪(郭子仪)復力为伸救,得从末减,免其反罪,长流 夜郎。”清 侯方域《西施亡吴辩》:“夫吾之为 西施 辩者,非果谓女戎可与於末减也。盖欲推其致亡之繇,而断之於穷师黷武,以为后世鉴戒也。”鲁迅《集外集·我来说“持中”的真相》:“于是 玄同 即应根据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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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释义: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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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决释义:⒈判决。 《唐律疏议·名例·二罪从重》:“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餘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宋史·刑法志一》:“自今凡言处断、重断、极断、决配、朝典之类,未得论决,具狱以闻。”《续资治通鉴·宋太宗淳化二年》:“其未允者,宰相復以闻,始命论决。”⒉判处死刑;处决囚犯。《新唐书·后妃传上·则天武皇后》:“有上封事言 岭 南流人谋反者,太后遣摄右臺监察御史 万国俊 就按,得实即论决。”明 谢肇淛《五杂俎·天部一》:“及论决之日,大风霾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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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输释义:定罪而罚作劳役。《史记·黥布列传》:“布 已论输 丽山。”张守节 正义:“言 布 论决受黥竟,丽山 作陵也。时 会稽郡 输身徒。”《文选·任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之三》:“睚眦有违,论输左校。”李善 注:“论输,谓论其罪而输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