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祭 [cì jì]
1. 大臣身故,皇帝敕使往祭。
赐祭 引证解释
⒈ 大臣身故,皇帝敕使往祭。
引清 李元度 《国朝先正事略·张文和公》:“十一年,詔以 文端公 从祀京师贤良祠,復即家赐祭一坛。”
《清史稿·礼志十二》:“道光 二十四年,定赐祭王、公以下仪,祭日,堂中陈仪卫,灵座前置供案,陈赐祭物品,左右分陈自备祭品。”
赐祭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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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典释义:⒈朝廷对去世官吏分别给予辍朝示哀、赐祭、配饗、追封、赠谥、树碑、立坊、建祠、恤赏、恤荫等的典例。⒉帝王对臣属规定的丧葬善后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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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廕释义:亦作“赐荫”。封建时代,因祖先的官职、功劳而赐其子孙以官爵。《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其年 天顺 爷爷正遇‘土木 之变’,皇太后权请 郕王 摄位,改元 景泰。将奸阉 王振 全家抄没,凡参劾 王振 吃亏的加官赐荫。”清 吴伟业《鹿樵纪闻·山左二臣》:“至 福王 时,犹以不守 河 为失策,赐諡、赐祭葬而不予赐廕,尤可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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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祭释义:大臣身故,皇帝敕使往祭。清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张文和公》:“十一年,詔以 文端公 从祀京师贤良祠,復即家赐祭一坛。”《清史稿·礼志十二》:“道光 二十四年,定赐祭王、公以下仪,祭日,堂中陈仪卫,灵座前置供案,陈赐祭物品,左右分陈自备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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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荫释义:封建时代,因祖先的官职、功劳而赐其子孙以官爵。《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其年 天顺 爷爷正遇‘土木 之变’,皇太后权请 郕王 摄位,改元 景泰。将奸阉 王振 全家抄没,凡参劾 王振 吃亏的加官赐荫。”清 吴伟业《鹿樵纪闻·山左二臣》:“至 福王 时,犹以不守 河 为失策,赐諡、赐祭葬而不予赐廕,尤可叹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