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赋 [dīng fù]
1. 按人丁征收的赋税。始于汉高祖四年,称算赋。凡年十五以上、五十六以下、每人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为一算,亦称丁算。此制历代相沿,唯赋额名称不一。至清初,立编审法,定为五年一举,丁增而赋亦随之。
丁赋 引证解释
⒈ 按人丁征收的赋税。始于 汉高祖 四年,称算赋。凡年十五以上、五十六以下、每人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为一算,亦称丁算。此制历代相沿,唯赋额名称不一。至 清 初,立编审法,定为五年一举,丁增而赋亦随之。 康熙 五十年后,定制滋生人丁,永不如赋。 雍正 时遂将丁赋摊入地税,称地丁。参阅《通典·赋税上》、《文献通考·户口一》。
国语词典
丁赋 [dīng fù]
⒈ 按人丁所征收的赋税。汉初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百二十,为一算,后代沿用此制,而赋额不一。也作「丁算」、「身丁钱」。
丁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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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绢释义:以绸绢折纳的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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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赋释义:按人丁征收的赋税。始于 汉高祖 四年,称算赋。凡年十五以上、五十六以下、每人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为一算,亦称丁算。此制历代相沿,唯赋额名称不一。至 清 初,立编审法,定为五年一举,丁增而赋亦随之。康熙 五十年后,定制滋生人丁,永不如赋。雍正 时遂将丁赋摊入地税,称地丁。参阅《通典·赋税上》、《文献通考·户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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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钱释义:人口税。 亦称“丁口钱”。《旧唐书·懿宗纪》:“安南 管内被蛮贼驱劫处,本户两税,丁钱等量放二年,候收復后别有指挥。”《资治通鉴·后梁贞明四年》“先是,吴 有丁口钱”胡三省 注引 宋 程大昌《演繁露》:“今之丁钱,即 汉 世算钱也,以其计口输钱,故亦名口赋也。”清 孙枝蔚《春日园居书怀》诗:“闻道柴门樱柿下,春来坐吏索丁钱。”参见“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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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擦释义:谓丁赋银粮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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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释义:⒈唐代 官署名,属吏部,负责选拔人才。 唐 李肇《唐国史补》卷下:“自 开元 二十二年,吏部置南院,始县长名,以定留放。”⒉指 契丹 的南枢密院,以其官署居大内之南,故名。《辽史·百官志一》:“契丹 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 契丹 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 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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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编释义:谓审核在编制的人丁赋役等。明 沉榜《宛署杂记·马政》:“宣德 间,令 北直隶 三丁养騍马一匹,二丁养儿马一匹,十年审编一次。”清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凤宁徽》:“其起差重,故其编丁不得不多。其派丁多,故其审户不得不密。期以三年为限,而法以三等九则为準……此审编之大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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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事释义:⒈丁赋及徭役。《资治通鉴·汉宣帝地节三年》:“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汉书·宣帝纪》作“筭事”。颜师古 注:“不出筭赋及给徭役。”⒉应作的头等大事。李準《不能走那条路》五:“你还年轻呀!啥都没有置几亩土算事!地是根本。我活着不能给你弟兄俩买十亩八亩,我心里总是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