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钟 [yìng zhōng]
1. 亦作“应钟”。
3. 古乐律名。十二律之一。古人以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每月以一律应之。应钟与十月相应。
应钟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应鐘”。古乐律名。十二律之一。古人以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每月以一律应之。应钟与十月相应。参见“十二律”、“十二月律”。见“应钟”。
引《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其音羽,律中应钟。”
郑玄 注:“孟冬气至,则应钟之律应。应钟者,姑洗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汉书·律历志上》:“应鐘,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於亥,在十月。”
国语词典
应钟 [yìng zhōng]
⒈ 古乐律名。十二律之一,为六阴律之三。古人以十二律和十二月相配,每月以一律应之,应钟与十二月相应。
引《礼记·月令》:「其音羽,律中应钟。」
《汉书·卷二一·律历志上》:「应钟,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应钟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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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始释义:⒈古代乐论,以十二律中的黄钟、林钟、太簇为天地人之始;姑洗、蕤宾、南吕、应钟为春夏秋冬之始,合称“七始”。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律历·七始》。⒉作为乐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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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律释义:⒈黄钟,⒉大吕(# C),⒊太簇,⒋夹钟(# D),⒌姑洗,⒍中吕,⒎蕤宾(# F),⒏林钟,⒐夷则(# G),⒑南吕,⒒无射(# A),⒓应钟,合称十二律。区分开来,奇数(阳)称六律,偶数(阴)称六吕,合称律吕。古书所说的六律,通常是就阴阳各六的十二律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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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律六吕释义:六律六吕,古乐的十二调,古代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六律指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指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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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释义:古乐的十二调。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共为十二律。《周礼·春官·典同》:“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吕氏春秋·古乐》:“次制十二筒,以之 阮隃 之下,听凤皇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鐘之宫,适合。”《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昔 黄帝 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半之为清声,倍之为缓声,三分损益之以生十二律。”胡三省 注:“三分其一而损益之,上生下生而十二律备矣。”参阅《汉书·律历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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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钟释义:⒈亦作“应鐘”。古乐律名。十二律之一。古人以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每月以一律应之。应钟与十月相应。⒉见“应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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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律释义:古乐分十二调,为六阳律,六阴律。《吕氏春秋》始以律与历相附会,以十二律应十二月,故称。《后汉书·顺帝纪》:“﹝ 阳嘉 二年﹞冬十月庚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復黄钟,作乐器,随月律。”李贤 注:“随月律,谓《月令》‘正月律中太蔟,二月律中夹钟,三月律中姑洗,四月律中仲吕,五月律中蕤宾,六月律中林钟,七月律中夷则,八月律中南吕,九月律中无射,十月律中应钟,十一月律中黄钟,十二月律中大吕。’”《宋史·乐志一》:“伏见今年 荆南 进甘露,京兆、果州 进嘉禾,黄州 进紫芝,和州 进緑毛龟,黄州 进白兔。欲依月律,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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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律释义:⒈正式的规定。⒉乐律中的主调。其阳律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阴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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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伏释义:⒈亦作“沉伏”。 滞郁。《国语·周语下》:“为之六閒,以扬沉伏,而黜散越也。”韦昭 注:“沉,滞也。”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二:“所谓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此六者为阴月之管,谓之吕。吕者,助也,言阴气沉伏,各有助也。”⒉官职不显,不受重用;埋没。《晋书·段灼传》:“臣受恩三世,剖符守境,试用无绩,沉伏数年,犬马之力,无所復堪。”唐 刘禹锡《祭柳员外文》:“自君失意,沉伏远郡。”严复《原强》:“夫人才者,民力、民智、民德三者之徵验也。求之有位之中,既如此矣。意或者沉伏摧废,高举远行而不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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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音释义:古以五音(宫、商、角、徵、羽)十二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相合为六十音,与六十甲子相配合,按金、火、木、水、土五行之序旋相为宫,称为纳音。参阅 宋 沉括《梦溪笔谈·乐律一》、清 钱大昕《纳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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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日释义:《左传·文公七年》有“赵衰,冬日之日也”的记载。后因以“赵日”比喻冬天的太阳。南朝 梁 萧统《锦带书十二月启·应钟十月》:“胡风起截耳之冻,赵日兴曝背之思。”清 阮葵生 严长明《集陆耳山新居联句》:“寒避庄噫衝,暖迎赵日晒。”参见“赵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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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纪释义:按照古代纳音之法,十二律与十二支相配,凡属寅、午、戌、亥、卯、未者为“阴纪”。一说,自蕤宾相生,至於应钟而终止,谓之“阴纪”。参阅 宋 沉括《梦溪笔谈·乐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