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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赋释义:按人丁征收的赋税。始于 汉高祖 四年,称算赋。凡年十五以上、五十六以下、每人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为一算,亦称丁算。此制历代相沿,唯赋额名称不一。至 清 初,立编审法,定为五年一举,丁增而赋亦随之。康熙 五十年后,定制滋生人丁,永不如赋。雍正 时遂将丁赋摊入地税,称地丁。参阅《通典·赋税上》、《文献通考·户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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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串票释义:旧时征收田赋用的票据,格式与“三联单”相同。 《清文献通考·田赋三》:“﹝ 雍正 八年﹞申明三联串票之法,令有漕地方画一通行,嗣后州县徵收粮米之时,预将各里各甲花户的名,填定联三版串,一给纳户执照,一给经承销册,一存州县查对。”详“三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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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忙释义:清 雍正 十三年规定征收田赋,分上下二期。上期从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从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合称“上下忙”。参阅《清文献通考·田赋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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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户释义:即惰民。 封建社会中最受岐视的一部分平民。明 编户籍,称惰民为丐户,清 雍正 元年始废除丐户的“丐籍”,与平民同列。明 徐渭《会稽县志诸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自注:“籍曰:丐户即有产,不得充粮里正长,亦禁其学。”明 沉德符《野获编·风俗·丐户》:“今 浙 东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即积鏹巨万,禁不得纳貲为官吏。”清 钱谦益《石义士哀词》:“蒙古 分民为十户,所谓丐户者,吴 人至今犹贱之。”《清史稿·食货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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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释义:⒈战国 秦 汉 时,黄河 自今 河南 武陟县 以下略呈南北流向一段,称 东河。 与 晋 陕 间北南流向一段称 西河 相对。《礼记·王制》:“自 东河 至於 东海,千里而遥。”郑玄 注:“徐州 域。”《礼记·王制》:“自 东河 至於 西河,千里而近。”郑玄 注:“亦 冀州 域。”《史记·夏本纪》“禹 行自 冀州 始”唐 张守节 正义:“黄河 自 胜州 东,直南至 华阴,即东至 怀州 南,又东北至 平州 碣石山 入海也。东河 之西,西河 之东,南河 之北,皆 冀州 也。”参见“两河”。⒉清 雍正 七年(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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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忙税释义:清 雍正 十三年规定征收田赋,分上下两期。上期从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从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两忙税”之称。清 魏源《江南吟》之一:“有田何不种稻稷?秋收不给两忙税。”参阅《清文献通考·田赋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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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道释义:长期倡导。清 刘大櫆《<吴青然诗集>序》:“雍正 十一年,天子有意久道人文之化,肇开博学鸿词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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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补释义:购买某物,来补足缺额。 明 归有光《马政议》:“以丁多之家为马头,专养一马,餘令津贴,以备倒失买补。”《清史稿·食货志三》:“雍正 三年,奏准嗣后漕米如有不足,即分别参处偿还,不得以别帮餘米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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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清宫释义:宫殿名。在 北京 故宫内。建于 明 永乐 十八年。清 康熙 前,为皇帝居住和处理政务之处。雍正 以后,皇帝移居 养心殿,但仍在此处理政务。明 刘若愚《酌中志·大内规制纪略》:“乾清门 外,左右金狮二,入门丹陛至 乾清宫 大殿,其扁曰‘敬天法祖’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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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释义:(1711-1799)即“爱新觉罗·弘历”。 清朝皇帝。庙号高宗,年号乾隆。雍正帝第四子。初封和硕宝亲王。即位后继续用兵平定准噶尔部,又平定回部大小和卓木叛乱,并在新疆设伊犁将军,管理天山南北。在位时编成《四库全书》,但屡兴文字狱。曾六次南巡,挥霍浪费。后期任用权臣和b133二十年,贪污腐败风气盛行。1796年b134位给皇太子(嘉庆帝),自称太上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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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哄释义:互相争斗。 清 魏源《圣武记》卷六:“雍正 九年,缅 与 景迈 交鬨。”邹鲁《四川光复》:“成都 军民交鬨后,清 廷命 端方、岑春煊 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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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鬨释义:互相争斗。清 魏源《圣武记》卷六:“雍正 九年,缅 与 景迈 交鬨。”邹鲁《四川光复》:“成都 军民交鬨后,清 廷命 端方、岑春煊 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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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儅释义:⒈见“伴当”。 ⒉旧时一种对大姓有特殊隶属关系的世仆阶层。始自 元 初,大体由官僚势家隐占军匠户而产生。此姓为彼姓‘伴儅’,则世代为彼姓人服役,清 雍正 间削除其籍,列为平民。然与平民的界线及所受歧视,至解放后才真正消除。《清通志·食货五》:“时 山西省 有曰乐籍,浙江 绍兴府 有曰惰民,江南 徽州府 有曰伴儅,寧国府 有曰世僕,苏州 之 常熟、昭文 二县有曰丐户,广东省 有曰蜑户者,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雍正帝)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甲户。”《清史稿·食货志一》:“﹝ 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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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和殿释义:殿名。宋 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四:“而 宣和殿 后,又创立 保和殿 者,左右有 稽古、博古、尚古 等诸阁,咸以贮古玉印璽,诸鼎彝礼器,法书图画尽在。”此指 宋 殿。清 代 保和殿 为 紫禁城 内三大殿之一。在 中和殿 后、乾清门 前。始建于 明 代,初建时称 谨身殿,后改名 建极殿。清 顺治 二年改为 保和殿。清 雍正 以后,朝考新进士及每岁除夕筵宴外藩,在此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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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子释义:亦作“全卦子”。 道地的江湖卖艺者。《红楼梦》第十六回:“偏一点儿他们就‘指桑駡槐’的抱怨;‘坐山看虎鬭’,‘借刀杀人’,‘引风吹火’,‘站乾岸儿’,‘推倒了油瓶儿不扶’,都是全掛子的本事。”清 成瓘《篛园日札·官府中琐语琐事之沿》:“今世又有全卦子之名,不晓所谓。伏读 雍正 六年圣諭云,卦子匪类,隶籍于江南之 庐 凤,及 河南、山东、山、陕 地方,其男妇皆习拳棒技艺,携带马骡,遨游各省,每逢人烟稠密之地,则以技艺博取钱米,及至孤村独舍,行旅单身,则恣意抢夺。知卦子乃今世挈家卖艺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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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産释义:公家财产;公共产业。《清史稿·食货志一》:“雍正 初,清理旗地,令颁帑赎回。凡不自首与私授受者,胥入官为公产。”严复《辟韩》:“西洋之言治者,曰: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僕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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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学释义:⒈《书·说命下》:“念终始典于学。 ”孔颖达 疏:“念终念始,常在於学。”这是 傅说 勉励 高宗 学习的话,后因称皇子或帝王致力于学为典学。唐 韩愈《顺宗实录二》:“广陵王 某,孝友温恭,慈仁忠恕……讲求典学,礼必从师。”宋 杨万里《贺皇太子九月四日生辰》诗:“典学光阴璧不如,简编灯火卷还舒。”《清史稿·礼志八》:“雍正 三年八月吉日,詔言:‘帝王御宇,咸资典学。朕承庭训,时习简编。’”⒉指经常勤学。清 顾景星《<楝亭集>序》:“以絶人之姿,加典学之力,及其成就,岂有量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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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廉银释义:清 制,官吏于常俸之外,规定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银钱,曰“养廉银”。 文职始于 雍正 五年,武职始于 乾隆 四十年。清 黄辅辰《戴经堂日钞》:“户部拟款八条……提各省裁减文武养廉银。”亦省称“养廉”。清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二:“雍正 间,耗羡归公,定直省各官养廉,由 世宗 之独申睿断,因时制宜。”孙中山《上李鸿章书》:“加之厚其养廉,永其俸禄,则无瞻顾之心,而能专一其志。”参阅 徐珂《清稗类钞·礼制·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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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释义: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始于雍正时处理军务的军机房,后扩大为军机处。其高级官员称军机大臣,位在内阁和六部之上,总揽全国政事,可根据皇帝意图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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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繁疲难释义:清 雍正 间,由 广西 布政使奏准,分定全国州县为冲、繁、疲、难四类,以便选用官吏。 冲谓地方冲要;繁谓事务繁重;疲谓民情疲顽;难谓民风强悍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