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制 [wài zhì]
1. 唐宋时由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的皇帝诰命称外制,由翰林学士所掌之诰命称内制。唐时两制尚无严格分别。
外制 引证解释
⒈ 唐 宋 时由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的皇帝诰命称外制,由翰林学士所掌之诰命称内制。 唐 时两制尚无严格分别。参见“内制”。
引唐 李翱 《卓异记·门生为翰林学士撰座主白麻》:“代宗 登极,并领詔誥,每授相除将,不由外制。”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云。”
《宋史·刘敞传》:“﹝ 刘敞 ﹞为文尤赡敏。掌外制时,将下直,会追封王、主九人,立马却坐,顷之,九制成。”
外制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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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七集释义:别集名。北宋苏轼著。一百一十卷。有《东坡集》、《后集》、《续集》、《奏议集》、《外制集》、《内制集》、《应诏集》七种。自宋至清,注本很多。今有中华书局出版的孔凡礼点校的《苏轼诗集》(1982年)、《苏轼文集》(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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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制释义:内制和外制的合称。指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宋史·真宗纪一》:“﹝ 咸平 元年十月﹞丙午,许羣臣著述诣閤献,令两制銓简。”明 宋濂《大明故资善大夫章公神道碑铭》:“章 为东南著姓,自 五季 以迄于 宋 代多显者,内则两制八座,外则州牧邑宰,皆未尝无其人。”参阅 宋 赵昇《朝野类要·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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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题释义:宋 代,入翰林学士院须试内制、外制、批答、诗、赋五项,称为“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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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制释义:⒈唐 宋 时称由翰林学士所掌的皇帝诏令为“内制”。唐 初,中书省设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命,无内外制之分。至 玄宗 开元 二十六年,始置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只掌外制。唐 朱庆馀《上翰林蒋防舍人》诗:“清重可过知内制,从前礼絶外庭人。”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云。”清 赵翼《寄芷堂》诗之一:“视草久高 唐 内制,论文恰到 汉《西京》。”⒉翰林学士的别称。宋 赵昇《朝野类要·称谓》:“翰林学士官谓之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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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制释义:唐 宋 时由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的皇帝诰命称外制,由翰林学士所掌之诰命称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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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新竪异释义:同“标新立异”。清 钱谦益《<外制集>序》:“近代之流而失正者有二:抽黄对白,肥皮厚肉,其失也靡;标新竪异,牛鬼蛇神,其失有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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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制诰释义:掌管起草诰命之意,后用作官名。唐 初以中书舍人为之,掌外制。其后亦有以他官代行其职者,则称某官知制诰。开元 末,改翰林供奉为学士院,翰林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专掌内命,典司诏诰。宋 代因之,为清要之职。明 代翰林学士或内阁学士,得兼此职。清 代废。唐 韩愈《唐故相权公墓碑》:“﹝ 权德舆 ﹞转起居舍人,遂知制誥,凡撰命词九年,以类集为五十卷,天下称其能。”《旧唐书·韦郊传》:“郊 文学尤高,累歷清显。自礼部员外郎知制誥,正拜中书舍人。”清 袁枚《随园随笔·官职上》:“唐 之中书舍人,宋 之知制誥,皆就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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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风释义:⒈东风。⒉山谷中的风。⒊《诗》篇名。(1)《邶风·谷风序》:“《谷风》,刺夫妇失道也。”清钱谦益《外制七·妻郑氏赠安人》:“不徒息《谷风》之刺,庶几歌《伐木》之诗。”(2)《小雅·谷风序》:“《谷风》,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絶焉。”唐孟浩然《送张子容进士赴举》诗:“无使《谷风》誚,须令友道存。”⒋谷风,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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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制释义:唐 宋 委任宰执大臣的诏命。因写在白麻纸上,故称。唐 康骈《剧谈录·刘相国宅》:“是时 昇道 郑相国 在内庭,夜草麻制。”宋 曾巩《英宗实录院申请札子》:“乞下中书编机房,合要 嘉祐 八年四月至 治平 四年正月八日已前,除改麻制文字照会。”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至 唐 置翰林学士,以文章侍从,而本朝因之。翰林学士司麻制、批答等,为内制。中书舍人六员,分房行词,为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