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 [yù bèi yì]
1. 指一旦国家需要,就应征入伍的兵役。
英[reserve duty;]
预备役 引证解释
⒈ 随时准备根据国家需要应征入伍的兵役。服满现役的退伍军人和依法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按规定编入预备役。随时准备根据国家需要应征入伍。
国语词典
预备役 [yù bèi yì]
⒈ 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准备应召入伍的兵役。服满役期退伍的军人和依法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按规定编入预备役。相对于现役而言。
预备役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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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役制释义: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年龄内有服一定期限兵役义务的制度。包括服现役和服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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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释义:公民依照国家兵役制度履行的军事义务。 分现役和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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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释义: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义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 主要包括公民依照法律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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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释义: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中国第一部兵役法是1955年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的。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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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戍区释义:担负首都或其他重要地区的保卫、戍守任务的军队一级组织。 其任务是担负地区性军事警卫和守备任务,负责民兵、预备役、兵役和动员工作,维护军容风纪,施行军事交通安全检查,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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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兵释义:⒈泛指战时可以征集到军队中服兵役的人员。⒉某些国家分兵役为现役、预备役和后备役,服预备役期满后转入后备役的士兵叫后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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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军释义:⒈预备役军人的总称。⒉指某些职业队伍的补充力量:产业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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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役释义: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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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役制释义:自愿参军入伍的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1954年前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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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备区释义:在重要城市设立的担负警卫、守备任务的军队一级组织。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警备区一般(师级)隶属于省军区,少数(军级)隶属于军区。同时是所在市的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所在城市的警卫、守备任务和民兵、预备役、兵役、动员工作,维护军容风纪,施行军车交通安全检查,协助地方维持社会治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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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释义:⒈军人退出现役或服预备役期满后停止服役:退役军人。⒉某种陈旧的武器不再用于军备,也指交通工具、设施等不再使用:这种型号的战斗机已经退役了。⒊泛指其他行业的人员(多指运动员)退离专业岗位:今年球队主力队员大半退役,实力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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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释义:随时准备根据国家需要应征入伍的兵役。服满现役退伍的军人和依法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按规定编入预备役。也叫后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