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刑 [shú xíng]
1. 谓用钱物赎罪。
赎刑 引证解释
⒈ 谓用钱物赎罪。
引《书·舜典》:“金作赎刑。”
孔 传:“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
宋 陈亮 《问答下》:“舜 又多为之法以出之,而 夏 於赎刑为尤详。”
《清史稿·刑法志二》:“赎刑有三:一曰纳赎,无力照律决配,有力照例纳赎。二曰收赎,老幼废疾、天文生及妇人折杖,照律收赎。三曰赎罪,官员正妻及例难的决,并妇人有力者,照例赎罪。”
国语词典
赎刑 [shú xíng]
⒈ 用钱财来减免罪刑。
引《书经·舜典》:「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赎刑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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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刑释义:⒈周 代刑书名。《左传·文公十八年》:“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左传·昭公六年》:“ 周 有乱政而作《九刑》。” 杜预 注:“ 周 之衰,亦为刑书,谓之《九刑》。”⒉古代的九种刑罚。《汉书·刑法志》:“ 周 有乱政而作九刑。” 颜师古 注引 韦昭 曰:“谓正刑五,及流、赎、鞭、扑也。”五正刑,即墨、劓、剕、宫、大辟。按,《周礼·秋官·司刑》“掌五刑之灋” 贾公彦 疏:“九刑者, 郑 注《尧典》云:正刑五,加之流、宥、鞭朴、赎刑。”与此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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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赀释义:纳钱财以赎罪或取得官爵功名。 南朝 梁武帝《更开赎刑诏》:“尧 舜 以来,便开赎刑,中年依古,许罪身入貲。”《新五代史·南平世家·高季兴》:“季兴 少为 汴州 富人 李让 家僮。梁太祖 初镇 宣武,让 以入貲得幸,养为子,易其姓名曰 朱友让。”明 沉德符《野获编·科场·纳粟民生高第》:“惟 成化 丙午,罗文肃 累试有司不録,遂以俊秀入貲,举 顺天 解元,次年登进士,为遮常。”明 谢肇淛《五杂俎·事部三》:“汉 卜式、司马相如 皆入貲为郎,则知古者鬻爵之制,其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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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刑释义:即 夏 之《赎刑》。《左传·昭公六年》:“夏 有乱政而作《禹刑》,商 有乱政而作《汤刑》,周 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杜预 注:“夏、商 之乱,著 禹、汤 之法,言不能议事以制。”杨伯峻 注:“《尚书·吕刑序》云:‘吕 命 穆王 训 夏《赎刑》,作《吕刑》。’……是相传 夏 有《赎刑》,亦曰《禹刑》,未必为 禹 所作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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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决释义:审理判决。唐 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检责军司军户,盐如有隐漏,并準府县例科决。”宋 彭乘《续墨客挥犀·诡怪不羁》:“曼卿 诡怪不覊,谓主者曰:‘只乞就本厢科决。’”《元典章·刑部一·赎刑》:“犯罪官吏并诸人有罪,年老或篤疾废疾病妨碍科决不任杖责之人,赎罪钱多寡不一,终无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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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刑释义:谓宣传、解释刑法。语本《书·吕刑序》:“吕 命 穆王,训 夏 赎刑,作《吕刑》。”孔 传:“吕侯 以 穆王 命作书,训畅 夏禹 赎刑之法,更从轻以布告天下。”唐 柳宗元《献弘农公五十韵》:“训刑方命 吕,理剧復推 张。”宋 陈亮《问答》下:“穆王 耄荒,而训刑以詰四方,使知刑者圣人爱民之具,而非以戕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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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釱释义:钳和釱,古代的两种刑具。《汉书·陈万年传》:“或私解脱钳釱,衣服不如法,輒加罪笞。”颜师古 注:“钳在颈,釱在足,皆以铁为之。”南朝 梁武帝《赎刑诏》:“钳釱之刑,岁积於牢犴。”唐 司空图《泽州灵泉院记》:“六祖 亲授,捩其钳釱;长老继作,磨昏抉瞶。”《陈书·后主纪》:“剽悍轻侮,理从钳釱。”明 唐顺之《兴国州同知徐公墓志铭》:“一切以鞭箠钳釱从事,犹不能集。”清 钱谦益《如此过两年》诗:“四季皆惨悽,六时自钳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