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 [miǎn zhēng]
1. 免除本应征收的(粮、税等)
英[exempt from(grain purchases by the state,taxation);]
免征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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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烟台条约释义:又称《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76年9月在烟台签订。主要内容为:英国可派员入云南通商与调查;英人可经甘肃、青海、四川进入西藏,也可由印度进入西藏;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商品在租界免征厘金,在内地只收子口税,免其他内地税。这个条约扩大了英国在华特权,并使英国得以侵入中国云南、西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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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赋释义:免征赋税。《宋史·太祖纪一》:“﹝ 建隆 二年正月﹞壬子,商州 鼠食苗,詔免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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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调释义:谓官府依例免征调税。唐 代官府每年向每丁征收规定数量的绢、绫、絁、布等物资,谓之调。《新唐书·食货志一》:“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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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同盟释义:通过缔结协定,成员国间货物流通免除或基本免除关税的国家集团。有完全的关税同盟和不完全的关税同盟两种,前者订有共同税则、将关税国境合而为一,后者没有订立对外共同税则、只是互相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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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免税释义:出口免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或购买货物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国家给予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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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荒释义:清 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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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假释义:封建时代,居父母丧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劳役赋税,称“孝假”。 《旧唐书·食货志上》:“天宝 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免差科。’”宋 王溥《唐会要·休假》:“天宝 四载六月十四日勅:‘顷以乡閭侍丁,优给孝假,官吏等仍科杂役……自今后,将侍丁孝假,不须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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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弓释义:⒈弦拉紧的弓。《仪礼·乡射礼》:“遂命胜者执张弓,不胜者执弛弓。”⒉拉弓。《老子》:“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餘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汉书·酷吏传·严延年》:“﹝盗贼﹞浸浸日多,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乱如此。”唐 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鎚折臂。张弓簸旗俱不堪,从此始免征 云南。”鲁迅《集外集·爱之神》:“一个小娃子,展开翅子在空中,一手搭箭,一手张弓,不知怎么一下一箭射着前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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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释义:(1606—1646)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字秉吾,号敬轩,延安柳树涧(今陕西定边东)人。1630年在陕西米脂起义。1640年进四川,横扫湘赣,宣布“钱粮三年免征”,得到群众拥护。1644年再度入川,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1646年与清军作战,中箭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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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捐释义: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 清 马建忠《复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入内地免厘禀》:“然后可截长补短,一律减至值百抽十,外加各色杂捐,似可当釐金之入。”郭沫若《中国史稿》第四编第三章第四节:“豁免捐税布告中规定:……免征本年和历年积欠的田赋,免缴除供地方所用以外的杂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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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注释义:东晋 和 南朝 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 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 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 岱 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元起 在道久,粮食乏絶,或説之曰:‘蜀 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 巴西 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胡三省 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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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释义:不属于任何一国海关管辖的港口或海港地区。 货物可以免征关税进出该港。自由港的范围,有的仅限于某港口的特定地区,有的则扩大至港口邻近地区,该地区通称为自由区。有些国家建立自由港的目的,在于发展过境贸易,吸引外国船只或货物过境,从中获取各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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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缓释义:指免征或缓征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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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阁释义:指免征赋税。阁,通“搁”。《宋史·道学传四·黄灏》:“言者罪其专,移居 筠州,已而寝謫命,止削两秩,而从其蠲阁之请。”《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四年》:“天下二税,有司检放灾伤,执守谬例,每岁侥倖而免者,无虑三二百万,其餘水旱蠲阁,类多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