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买 [chéng mǎi]
1. 承受购买。
承买 引证解释
⒈ 承受购买。
引宋 苏轼 《申明扬州之使钱状》:“本州醋务,係百姓纳净利课利钱承买,其钱并归转运司。”
承买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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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卖释义:旧时民间将盐、铁、茶之类属于专卖性质的物资卖给官府,称为“中卖”。 《宋史·食货志下五》:“籍州民之有鹻土者为鐺户,户岁输盐於官,谓之课盐。餘则官以钱售之,谓之中卖。”《宋史·食货志下七》:“明年令诸路铁倣茶盐法榷鬻,置炉冶收铁,给引召入通市。苗脉微者听民出息承买,以所收中卖於官,私相资易者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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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标释义:中标,指投标人承包或承买的价格被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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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释义:承包建筑工程或承买大宗商品时,承包人或买主按照招标公告的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填具标单,叫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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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释义:兴建工程或进行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招人承包或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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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赎释义:⒈收购。宋 王明清《挥麈前录》卷四:“﹝ 郭思 ﹞广以金帛收赎 熙 之遗笔,以藏於家。”⒉用银钱将抵押品赎回。宋 苏轼《应诏论四事状》:“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元典章·户部五·典卖》:“如业主虚抬高价不相由问成交者,听亲邻典主百日内收赎。”⒊旧时法律凡老幼、废疾、笃疾、妇人犯徒流等刑者,准其以银赎罪,谓之收赎。《元典章·刑部四·杀卑幼》:“同法司拟合徒四年,决杖九十。缘本人年七十八岁,依旧例合行收赎,合徵钞三十二贯。”《天雨花》第二九回:“妇女之罪,收赎者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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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场释义:征税的场所。 宋 陆游《入蜀记》卷三:“过 雁翅夹,有税场,居民二百许家。”《宋史·食货志下八》:“七年,罢诸路承买土产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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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纳释义:谓补贴交纳(息钱)。宋 苏轼《应诏论四事状》:“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宋史·食货志下五》:“是时数年间,有司以京师切须钱,商人旧执交引至场务即付物,时或特给程限,踰限未至者,每十分復令别输二分见緡,,谓之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