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 [sān mù]
1. 古代加在犯人颈、手、足上的三件刑具。
三木 引证解释
⒈ 古代加在犯人颈、手、足上的三件刑具。
引《汉书·司马迁传》:“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
颜师古 注:“三木,在颈及手足。”
《后汉书·马援传》:“可有子抱三木,而跳梁妄作,自同分羹之事乎?”
李贤 注:“三木者,桎、梏及械也。”
明 张煌言 《虏廷以余倡义既久波累亲朋搒掠备至闻之泫然》诗:“所悲诸父行,斑白撄三木。”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国语词典
三木 [sān mù]
⒈ 三棵树木。
例如:「园内花木扶疏,唯厅前三木枯萎凋零。」
⒉ 古代用来枷锁犯人颈项及手足的刑具。
引《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衣赭衣,关三木。」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还喜未及会审,不受那三木囊头之苦。」
三木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木楼訾释义:我国古代 北匈奴 的一部。 《后汉书·南匈奴传》:“﹝ 建初 ﹞八年,北匈奴 三木楼訾 大人 稽留斯 等率三万八千人、马二万匹、牛羊十餘万,款 五原塞 降。”
- 2.
三木释义:古代加在犯人颈、手、足上的三件刑具。 《汉书·司马迁传》:“ 魏其 ,大将也,衣赭,关三木。” 颜师古 注:“三木,在颈及手足。”《后汉书·马援传》:“可有子抱三木,而跳梁妄作,自同分羹之事乎?” 李贤 注:“三木者,桎、梏及械也。” 明 张煌言 《虏廷以余倡义既久波累亲朋搒掠备至闻之泫然》诗:“所悲诸父行,斑白撄三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 3.
两鴈随车释义:《艺文类聚》卷九一引 晋 虞预《会稽典录》:“虞国 少有孝行。为 日南 太守,常有双鴈宿止厅上。每出行县,輒飞逐车。既卒於官,鴈逐丧还。至 餘姚,住墓前,歷三年乃去。”后因以“两鴈随车”指州郡长官亡故。唐 杨烱《唐恒州刺史建昌公王公神道碑》:“三木在殿,将拜 郑弘;两鴈随车,坐悲 虞国。享年若干,以十五年冬十一月二十五日薨於 洛阳 之 清化里。”
- 4.
养成工释义:指旧时纺织厂内尚未熟悉生产技术、处于学习阶段的童工。 工厂只给饭吃,不发工资。养成之期满,须在厂劳动数年,厂方付最低工资,不得中途离厂。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六:“汤阿英 到沪江纱厂,先做养成工,看十三木棍。”
- 5.
分羹释义:借指父子不和,没有情义。《资治通鉴·汉光武建武六年》:“夫孝於其亲,岂不慈於其子!可有子抱三木而跳梁妄作,自同分羹之事乎!”明 沉德符《野获编·嗤鄙·衍圣公》:“今公不知何故久居赐第,数年不归。或云父子不咸,恐有分羹之祸,以此避地,未知信否。”参见“分我杯羹”。
- 6.
夺俸释义:官吏因过失而被罚扣其俸禄。《金史·世宗纪中》:“又以臺臣徇势偷安,畏忌不敢言,夺俸一月。”《明史·黄尊素传》:“疏入,魏忠贤 大怒,谋廷杖之。韩爌 力救,乃夺俸一年。”清 昭槤《啸亭杂录·义仆》:“李 挺身自认,谓主人初不知情,大吏胁以三木,李 执辞如初,因论 李 大辟,罪某夺俸而已。”
- 7.
木索释义:刑具。 木指“三木”,索即绳索,用以拘系犯人。
- 8.
樟木散释义:一种上为细散,入牛黄、麝香令匀的别名三木节散的药品。
- 9.
被赭贯木释义:穿囚衣,戴刑具。 古代囚衣赤褐色,称“赭衣”。刑具加在颈上手上足上,称“三木”。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雖 李紱、孫嘉淦 之無過,猶一切被赭貫木以挫辱之。”
- 10.
辨诘释义:⒈查问,查办。《后汉书·党锢传·范滂》:“桓帝 使中常侍 王甫 以次辨詰,滂 等皆三木囊头,暴於阶下。”明 沉榜《宛署杂记·养济院孤老》:“而流弊觴滥,至使会头作奸,势难辨詰。”⒉辩难诘问。辨,通“辩”。《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五年》:“元璹 见 頡利,责以负约,与相辨詰,頡利 颇惭。”《明史·曾鲁传》:“鲁 众中扬言曰:‘某礼宜据某説则是,从某説则非。’有辨詰者,必歷举传记以告。”
- 11.
酷暴释义:残酷暴虐。《汉书·杜周传》:“﹝ 杜周 及二子﹞治皆酷暴,唯少子 延年 行宽厚云。”明 沉德符《野获编·台省·科道被三木》:“盖锦衣 门达,动以詗事酷暴得上眷也。”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张弘信 通检 山东 州县,尤为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