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赋 [jūn fù]
1. 旧时以军事需要征发的赋役。
军赋 引证解释
⒈ 旧时以军事需要征发的赋役。
引《汉书·惠帝纪》:“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宋 陈亮 《书林勋<本政书>后》:“经赋出於良农,而隶农出军赋,疑非隶农所利。”
军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丘甲释义:古代军赋制度四丘为甸,每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鲁成公 因 齐 难,临时增征甲士,改为每丘出一人,称为丘甲。《春秋·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杜预 注:“《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赋,今 鲁 使丘出之,讥重敛。”顾炎武 补正:“要之,其实为益兵,向之四丘共出三甲者,今使每丘出一甲尔。”一说,古代农工分职,制甲为“工民”之事,鲁 违常制,使“丘民”作甲,称丘甲。见《穀梁传
- 2.
丘赋释义:春秋 郑国 军赋制度。《左传·昭公四年》:“郑 子产 作丘赋。”杜预 注:“丘,十六井,当出马一匹、牛三头。今 子产 别赋其田,如 鲁 之田赋。”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一编第四章第六节:“丘赋是领主按丘征发军赋,丘内新垦土田愈多,分摊军赋愈轻。”参见“丘甲”。
- 3.
井乘释义:古代按甸(六十四井)为单位来摊派军赋(包括车马、兵甲、人员)的制度。 《左传·成公元年》“作丘甲”孔颖达 疏引《司马法》曰:“甸,六十四井,出长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谓之乘马。”梁启超《变法通议》:“井乘之法,变为府兵,府兵变为彍骑,彍骑变为禁军。”参阅《汉书·刑法志》、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二。
- 4.
分封制释义: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将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给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君位世袭,在其封国内 拥有统治权,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分封的诸侯不世袭,只有征税权。秦 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后,封国官吏全由中央任免,只征 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已不相同。
- 5.
司马释义:⒈西周开始设置的中央官吏名。掌管全国军政和军赋。汉武帝时改太尉为大司马。后世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⒉隋唐时州郡之官也称司马。⒊复姓。
- 6.
整列释义:⒈整顿队列。《左传·哀公十三年》:“建鼓整列,二臣死之。”《艺文类聚》卷五九引 汉 陈琳《武军赋》:“若乃清道整列,按节徐行,龙姿凤峙,灼有遗英。”⒉整齐地排列。郭沫若《反正前后》第一篇八:“他便叫两位监学把丙丁两班的学生全体整列在自修室门外。”
- 7.
正父释义:⒈指周成王之父武王。 ⒉司马之官。掌管军政和军赋。⒊指正考父。
- 8.
武军释义:⒈古代战争中,战胜者为炫耀武功,收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垒。《左传·宣公十二年》:“君盍筑武军,而收 晋 尸以为京观?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杜预 注:“筑军营以彰武功。”⒉军队;武力。《艺文类聚》卷五九引 汉 陈琳《武军赋》:“赫赫哉,烈烈矣,于此武军,当天符之佐运,承斗刚而曜震。”《后汉书·隗嚣传》:“有不从命,武军平之。”
- 9.
甸徒释义:古代六十四井为甸,按甸为军赋、田役征发的徒卒为“甸徒”。
- 10.
鋭锋释义:⒈利刃。⒉强劲的势头。详细解释。⒊利刃。汉 陈琳《武军赋》:“清坚皓鍔,修刺鋭锋。”⒋强劲的势头。《三国志·魏志·张鲁传》:“今之走,避鋭锋,非有恶意。”郭沫若《历史人物·屈原研究二》:“一定是 楚国 的民众间所蜂起的巴尔奇山式的抗战,阻止了 白起 的锐锋。”
- 11.
阙巩释义:⒈春秋 时国名。《左传·昭公十五年》:“闕巩 之甲,武 所以克 商 也。”杜预 注:“闕巩国 所出鎧。”汉 陈琳《武军赋》:“鎧则 东胡、闕巩,百炼精刚。”⒉指 阙巩国 所产的铠甲。《左传·定公四年》:“分 唐叔 以大路、密须 之鼓、闕巩、沽洗,怀 姓九宗,职官五正。”杜预 注:“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