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 [sān jiān]
1. 周武王灭商后,以商旧都封给纣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墉,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总称三监。见汉郑玄《诗·邶墉卫谱》。一说指武庚、管叔、蔡叔。见《汉书·地理志下》、清王引之《经义述闻·三监》。汉代儒家依托周初三监的事,把三监作为周朝的通制。
3. 唐代官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的合称。
三监 引证解释
⒈ 周武王 灭 商 后,以 商 旧都封给 纣 子 武庚,并以 殷 都以东为 卫,由 武王 弟 管叔 监之; 殷 都以西为 鄘,由 武王 弟 蔡叔 监之; 殷 都以北为 邶,由 武王 弟 霍叔 监之;总称三监。见 汉 郑玄 《诗·邶鄘卫谱》。一说指 武庚、管叔、蔡叔。见《汉书·地理志下》、 清 王引之 《经义述闻·三监》。 汉 代儒家依托 周 初三监的事,把三监作为 周 朝的通制。参阅 明 杨慎 《升庵经说》卷九、 清 孙希旦 《礼记集解》卷十二。
引《礼记·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於方伯之国,国三人。”
⒉ 唐 代官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的合称。
引《旧唐书·职官志一》:“贞观 元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分将作为少府监,通将作为三监。”
国语词典
三监 [sān jiān]
⒈ 周武王灭殷,封纣子武庚于商旧都,并分封管叔、蔡叔、霍叔于殷都之东、西、北,就近加以监视,称为「三监」。
三监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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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释义:⒈周武王 灭 商 后,以 商 旧都封给 纣 子 武庚,并以 殷 都以东为 卫,由 武王 弟 管叔 监之;殷 都以西为 鄘,由 武王 弟 蔡叔 监之;殷 都以北为 邶,由 武王 弟 霍叔 监之;总称三监。见 汉 郑玄《诗·邶鄘卫谱》。一说指 武庚、管叔、蔡叔。见《汉书·地理志下》、清 王引之《经义述闻·三监》。汉 代儒家依托 周 初三监的事,把三监作为 周 朝的通制。《礼记·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於方伯之国,国三人。”参阅 明 杨慎《升庵经说》卷九、清 孙希旦《礼记集解》卷十二。⒉唐 代官署国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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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贩释义:经商;贩卖。唐 玄奘《大唐西域记·阿吒釐国》:“居人殷盛,珍宝盈积。稼穡虽备,兴贩为业。”宋 范仲淹《与中舍二子三监簿四太祝书》:“莫纵乡亲来部下兴贩。”《儒林外史》第四七回:“虞华轩 每年苦积下几两银子,便叫兴贩田地的人家来,説要买田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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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诰释义:⒈《尚书》篇名。 《书·大诰序》:“武王 崩,三监及 淮 夷叛,周公 相 成王,将黜 殷,作《大誥》。”孔 传:“陈大道以誥天下,遂以名篇。”后用以泛称典诰之文。《周书·苏绰传》:“自 有晋 之季,文章竞为浮华,遂成风俗。太祖 欲革其弊,因 魏帝 祭庙,羣臣毕至,乃命 绰 为大誥,奏行之。”⒉明 洪武 十八年颁布的法律文件。内分十种项目,颁之学宫以课士,令人人习之。不久又颁布续编、三编。参阅《明史·太祖纪三》、《明通鉴·太祖洪武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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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吏释义:⒈负有监督之责的官吏。《孔丛子·嘉言》:“陈惠公 大城因起 凌阳 之臺未终,而坐法死者数十人,又执三监吏将杀之。”《新唐书·侯君集传》:“君集 临刑色不变,谓监吏曰:‘我岂反者乎?蹉跌至此。’”⒉指驿吏。宋文同《柳溪赠丁絪》诗:“场屋声名四十年,五车书误一囊钱,老来山驛为监吏,相对春风但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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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寺释义:古代朝廷“省”、“寺”两类官署的并称。亦泛指中央政府官署。唐 杜甫《送顾八分文学适洪吉州》诗:“高歌卿相宅,文翰飞省寺。”唐 元稹《告赠皇祖祖妣文》:“始兵部赐第於 靖安里,下及 天寳,五世其居,冕昪駢比,罗列省寺。”《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朝廷闢西苑,广御池,而尚书无厅事,郎曹无本局,九寺、三监寓天街之两廊,礼部试士或就 武成王庙,是岂太平之制度邪!望别修省寺,用列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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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叔释义:姬姓,名鲜。 周武王之弟,周武王灭商后,曾封纣王之子武庚为诸侯。同时,封鲜于管(即河南郑州),让管叔和蔡叔、霍叔共同监督武庚,史称三监。武王死后,成王年少,由周公摄政,他与蔡叔不满,遂伙同武庚纠合东方夷族作乱。结果,为周公东征所平定,管叔兵败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