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判 [shū pàn]
1. 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书判 引证解释
⒈ 指书法和文理。
引《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唐 韩愈 《李君墓志铭》:“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无名子谤议》:“李翰 虽以辞藻擢第,不以书判擅名。”
宋 苏轼 《和子由闻将如终南太平宫读书》:“始者学书判,近亦知问囚。”
书判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注三唱释义:唐 制,六品以下官吏赴选,始集试观书判,次面试观察言貌,然后拟官注籍。既注唱名,三唱后冬集,以其名报仆射,再由门下省上报皇帝,然后依旨授官。此项程序,谓之“三注三唱”。见《通典·选举志三》。《新唐书·选举志下》:“又故事,必三銓、三注、三唱而后拟官。”《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故事,兵、吏部尚书知政事者,选事悉委侍郎以下,三注三唱,仍过门下省审,自春及夏,其事乃毕。”
- 2.
佥判释义:⒈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 宋 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张子韶 为僉判。”《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转任 扬州 僉判。”⒉指做佥判官。明 汪廷讷《狮吼记·访友》:“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馆。”⒊签名并作判词。明 袁宏道《与倪崧山》:“大约手疲於僉判,眼疲於簿领。”
- 3.
入等释义:唐 代选官,考试书判合格者,称为“入等”。
- 4.
尽心知性释义:孟子 提倡的内省修行方法。谓充分发挥心中的良知良能,认识人性,不违“天命”。语出《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宋 陆游《谢曾侍郎启》:“兹盖伏遇某官尽心知性,惟道集虚,气塞天地之间,辞编《诗》《书》之策。”宋 陈亮《送吴允成运干序》:“为士者耻言文章行义而曰‘尽心知性’;居官者耻言政事书判而曰‘学道爱人’。”
- 5.
武举人释义:科举时代,武乡试及第者。 《宋史·仁宗纪一》:“﹝八年﹞乙巳,亲试书判拔萃科及武举人。”《续文献通考·选举六》:“﹝ 宋 ﹞ 嘉定 十年十二月詔武举人毋復应文举。”亦省称“武举”。《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光绪广州府志》:“新安县 武举 庾体羣,亦於初四夜半攻 英 船於 虎门。”
- 6.
签判释义: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 7.
签厅释义:⒈宋 官署名。即签书判官厅。职掌审定所进呈的文案。《宋史·职官志七》:“凡签厅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⒉指其职官签书判官厅公事。《文献通考·职官十六》:“嘉定 二年臣僚言:监司有干官、州郡有职官以供签厅之职,或非才不胜任,则按刺易置可也……乞将诸州郡所差兼签厅官并行住罢,从之。”
- 8.
铨试释义:通过考试进行选拔。宋 陈亮《吏部侍郎章公德文行状》:“至于荫补初出官者法当銓试,今有堂除免试者。”宋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一:“至 景祐 元年正月,遂废书判为銓试。”《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十一年》:“言者请令有官人銓试,并兼司两场。”
- 9.
风趋释义:纷纷趋附;纷纷归向。《旧唐书·令狐楚传》:“求请者诡党风趋,妄动者羣邪云集。”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无名子谤议》:“且两京常调,五千餘人,书判之流,亦有硕学之辈,莫不风趋 洛邑,雾委 咸京。”清 吴敏树《记钞本震川文后》:“盖世常习於已成,风趋於众慕,而当其人之时,未有不忽且笑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