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漏 [yǐn lòu]
1. 隐瞒遗漏。
隐漏 引证解释
⒈ 隐瞒遗漏。
引《魏书·食货志》:“诸州户口,籍贯不实,包藏隐漏,废公罔利。”
唐 韩愈 《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等状》:“仍勒长吏严加检责,如有隐漏,必重科惩。”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这次所得,约合五八五年所得的半数,其中还有得自 江 南的新附,足见隐漏的户口不是很多。”
隐漏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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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决释义:审理判决。唐 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检责军司军户,盐如有隐漏,并準府县例科决。”宋 彭乘《续墨客挥犀·诡怪不羁》:“曼卿 诡怪不覊,谓主者曰:‘只乞就本厢科决。’”《元典章·刑部一·赎刑》:“犯罪官吏并诸人有罪,年老或篤疾废疾病妨碍科决不任杖责之人,赎罪钱多寡不一,终无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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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移释义:⒈挪借移用。 宋 司马光 《言蓄积札子》:“如本路闕少钱物,即委三司於佗处擘画,那移应副。”《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地方呈明 石知县 家财人口变卖都尽。上官只得在别项那移赔补。”《明史·葛守礼传》:“自 嘉靖 三十六年以后完欠、起解、追徵之数及贫民不能输纳,备録簿中。自府州县达布政,送户部稽考,以清隐漏那移侵欺之弊。”⒉转移;移动。 宋 欧阳修 《论乞赈救饥民札子》:“只闻朝旨令那移近边兵马,及於有官米处出糶,此外未闻别行賑救。”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三:“其图以一平方面,截为十三块,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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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漏释义:隐瞒遗漏。《魏书·食货志》:“诸州户口,籍贯不实,包藏隐漏,废公罔利。”唐 韩愈《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等状》:“仍勒长吏严加检责,如有隐漏,必重科惩。”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这次所得,约合五八五年所得的半数,其中还有得自 江 南的新附,足见隐漏的户口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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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准释义:奏经皇帝批准。《明会典·六科序》:“正德 元年题准,若係重事,特旨令科道记著者,即时纠举,不得隐漏。”《清会典事例·吏部二四·满洲铨选》:“康熙 五十三年题准由将军副都统选取本处应用之人,坐名补授,咨部註册。”《清会典事例·户部八·田赋》:“﹝ 顺治 二年﹞又题准民间坟墓,有在旗人地内者,许其子孙随时祭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