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刑 [yín xíng]
1. 滥用刑罚。
例淫刑滥罚。
英[overuse punishment;]
淫刑 引证解释
⒈ 滥用刑罚。
引《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谁则无罪?”
《后汉书·史弼传》:“若承望上司,诬陷良善,淫刑滥罚,以逞非理,则 平原 之人,户可为党。”
唐 陈子昂 《谏政理书》:“明讼恤狱,以息天下之淫刑。”
金 王若虚 《五经辨惑上》:“晋灵 之不君,淫刑而厚歛,愎諫而贼贤。”
⒉ 重刑;酷刑。
引汉 扬雄 《廷尉箴》:“昔在 蚩尤,爰作淫刑。”
宋 袁褧 《枫窗小牍》卷上:“身被淫刑,祸及朋友。”
清 侯方域 《拟思宗改元颁示百官廷臣谢表》:“悬鹅鶩之餘食,犬吠篱间;逞刀锯之淫刑,猿愁梯上。”
鲁迅 《书信集·致曹聚仁》:“别国的硬汉比 中国 多,也因为别国的淫刑不及 中国 的缘故。”
国语词典
淫刑 [yín xíng]
⒈ 滥用刑罚。
引《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谁则无罪。」
唐·陈子昂〈谏政理书〉:「明讼恤狱,以息天下之淫刑。」
淫刑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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愎谏释义:坚持己见,不听规劝。 《左传·昭公四年》:“子产 见 左师 曰:‘吾不患 楚 矣,汰而愎諫,不过十年。’”唐 刘知几《史通·杂说上》:“盖 晋 之获也,由 夷吾 之愎諫。”金 王若虚《五经辨惑上》:“晋灵 之不君,淫刑而厚敛,愎諫而贼贤,传所载也。”清 夏燮《中西纪事·海疆殉难记上》:“张朝发 愎諫撤守,以致丧师失城。”
- 2.
救疗释义:救治,医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今 楚 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 楚国,不可救疗。”杜预 注:“疗,治也。”晋 干宝《搜神记》卷四:“所得三卷方:一卷脉经,一卷汤方,一卷丸方。周行救疗,皆致神验。”明 高启《答余新郑》诗:“荒途无药相救疗,伏枕两旬几殞生。”
- 3.
横徵苛役释义:(横今读héng)谓滥收捐税,徭役严酷。 清 陈天华《中国革命史论》第二章第四节:“夫以 始皇、二世 之横徵苛役,淫刑以逞,以 汉高 较之,仁暴自相天壤。”
- 4.
甸人释义:古官名。 掌田野之事及公族死刑。《仪礼·燕礼》:“甸人执大烛於庭。”郑玄 注:“甸人,掌共薪蒸者。”《礼记·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郑玄 注:“甸人,掌郊野之官。”《左传·成公十年》:“晋侯 欲麦,使甸人献麦。”杜预 注:“甸人,主为公田者。”《旧唐书·李密传》:“甸人为罄,淫刑斯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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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贡释义:古代称藩属或外国对于朝廷按时的贡纳。《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鲁 之於 晋 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唐 玄奘《大唐西域记·磔迦国》:“摩揭陀国 婆罗阿迭多王 崇敬佛法,爱育黎元,以 大族王 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供职贡。”明 刘基《次韵和石末公开读有感》:“山海若时共职贡,郊原何处有戈兵。”《清史稿·礼志十》:“厥后至者弥众,廼令各守疆圉,修职贡,设理藩院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