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吾 [xú wú]
1. 战国齐女子名。有辩才。尝夜织,家贫而烛屡不给,欲与邻女李吾之属会烛,李辞之,徐吾责以大义曰:“夫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暗,损一人烛不为明,何爱东壁之余光,不使贫妾得蒙见哀之恩,长为妾役之事,使诸君常有惠施于妾,不亦可乎?”李莫能应,遂复与夜,终无后言。事见汉刘向《列女传·齐女徐吾》。
3. 复姓。春秋郑国有徐吾犯。见《通志·氏族四》。
徐吾 引证解释
⒈ 李 莫能应,遂复与夜,终无后言。
引战国 齐 女子名。有辩才。尝夜织,家贫而烛屡不给,欲与邻女 李吾 之属会烛, 李 辞之, 徐吾 责以大义曰:“夫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暗,损一人烛不为明,何爱东壁之餘光,不使贫妾得蒙见哀之恩,长为妾役之事,使诸君常有惠施於妾,不亦可乎?”
事见 汉 刘向 《列女传·齐女徐吾》。 明 邵璨 《香囊记·供姑》:“佳人贤孝絶代无,休问 徐吾 与 李吾。”
⒉ 复姓。 春秋 郑国 有 徐吾犯。见《通志·氏族四》。
徐吾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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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子释义:⒈古代卿大夫嫡长子之外的儿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 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餘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杜预 注:“卿之庶子为餘子。”《吕氏春秋·报更》:“张仪,魏氏 餘子也。”高诱 注:“大夫庶子为餘子,受氏为 张。”⒉指百姓家庭中服役正卒以外的子弟。古代军制,家致一人为正卒,馀皆为羡卒,称“餘子”。《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国有一事,当徵召会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餘子谓羡也。”孙诒让 正义:“云‘大故,致餘子’者,谓国被灾寇,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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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灯释义:《西京杂记》卷二:“匡衡 字 稚圭,勤学而无烛,隣舍有烛而不逮,衡 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 ”汉 刘向《列女传·齐女徐吾》:“齐 女 徐吾 者,齐 东海上贫妇人也,与隣妇 李吾 之属会烛相从夜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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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禽释义:下聘礼。 古代婚礼,纳采用雁,故称。《左传·昭公元年》:“郑 徐吾犯 之妹美,公孙楚 聘之矣,公孙黑 又使强委禽焉。”杜预 注:“禽,鴈也,纳采用鴈。”宋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六:“时有零落衣冠 颜氏女,寄寓 广陵,有容色,相国欲纳之,吴湘 强委禽焉。”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细柳》:“时有 高生 者,世家名士,闻 细柳 之名,委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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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吾释义:⒈战国齐女子名。有辩才。尝夜织,家贫而烛屡不给,欲与邻女李吾之属会烛,李辞之,徐吾责以大义曰:“夫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暗,损一人烛不为明,何爱东壁之餘光,不使贫妾得蒙见哀之恩,长为妾役之事,使诸君常有惠施於妾,不亦可乎?”李莫能应,遂复与夜,终无后言。事见汉刘向《列女传·齐女徐吾》。⒉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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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女释义:贫穷的女子。 唐 李白《陈情赠友人》诗:“愿假东壁辉,餘光照贫女。”王琦 注:“《列女传》:齐 女 徐吾 者,齐 东海 上贫妇人也,与邻妇 李吾 之属,会烛相从夜绩。徐吾 最贫而烛数不属,李吾 谓其属曰:‘徐吾 烛数不属,请无与夜。’徐吾 曰:‘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暗,损一人烛不为明,何爱东壁之餘光,不使贫女得蒙见爱之恩,长为妾役之事,使诸君常有惠施於妾,不亦可乎?’李吾 莫能应,遂復与夜,终无后言。”清 方文《病中寄邓柬之》诗:“过时不嫁羞贫女,送客将归忆故乡。”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湖北·黄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