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矜 [āi jīn]
1. 哀怜;怜悯。
例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论语·子张》
英[have pity on;]
哀矜 引证解释
⒈ 哀怜;怜悯。
引《书·吕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
晋 傅玄 《傅子·法刑》:“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哀矜之心至也。”
唐 皎然 《陪颜使君饯宣谕萧常侍》诗:“昏垫宸心及,哀矜詔命敷。”
明 宋濂 《进大明律表》:“由是仰见陛下仁民爱物之心,与 虞 夏 帝王同一哀矜也。”
朱自清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我们对于她们,应有哀矜勿喜之心,不应赏玩的去听她们的歌。”
国语词典
哀矜 [āi jīn]
⒈ 哀怜、体恤。
引《论语·子张》:「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元·关汉卿《蝴蝶梦·第二折》:「我著那最小的幼男去当刑,他便欢喜紧将儿发送。只把前家儿子苦哀矜,倒是自己亲儿不悲痛。」
哀矜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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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矜勿喜释义:哀矜:怜悯。指对遭受灾祸的人要怜悯,不要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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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墓释义:⒈古人于父母或师长死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谓之庐墓。北魏 郦道元《水经注·泗水》:“今 泗水 南有夫子冢……即 子贡 庐墓处也。”唐 张说《唐故广州都督甄公碑》:“天后临朝,再加辟命,皆辞以亲老,不赴。逮疾革,易簀,骨立庐墓。”《明史·刘珝传》:“珝 初遭母丧,庐墓三年。”⒉指服丧期间居住的墓旁小屋。《后汉书·申屠蟠传》:“玉 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⒊房舍和祖墓。《清史稿·循吏传四·牛树梅》:“有父母兄弟妻子之仇,有田园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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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法释义:整饬法令。晋 葛洪《抱朴子·用刑》:“《易》称明罚敕法,《书》有哀矜折狱,爵人於朝,刑人於市,有自来矣。”南朝 梁 刘勰《文心雕龙·诏策》:“故授官选贤,则义炳重离之辉……明罚敕法,则辞有秋霜之烈,此詔策之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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涸辙鱼释义:同“涸辙之鮒”。唐 王绩《薛记室收过庄见寻率题古意以赠》诗:“尔为背风鸟,我为涸辙鱼。”清 林昌彝《市价行》:“力拔涸辙鱼,哀矜出肺腑。”亦作“涸辙枯鱼”。明 张景《飞丸记·怜儒脱难》:“吹嘘一点灵犀热,涸辙枯鱼沐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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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邑释义:⒈京师附近的县邑。唐 韩愈《顺宗实录五》:“伏以崇陵仙寝,復土纔终,甸邑疲人,休功未几,今又重劳营奉,朕所哀矜。”⒉治理县邑。唐 刘禹锡《酬郑州权舍人见寄二十韵》:“甸邑叨前列,天臺媿后行。”自注:“鄙人离 渭南 主簿十年,舍人方尉此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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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叹释义:哀怜叹息。 《文选·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惟瘼卹隐,无捨矜叹。”吕向 注:“忧隐於心不捨,哀矜嗟叹之至也。”南朝 陈 徐陵《与顾记室书》:“伏见军戎多务,所以不敢祈冒,弟与吾游眷亟迴星纪,故人如此,寧不矜叹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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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弃释义:剪除抛弃。《左传·襄公十四年》:“惠公 蠲其大德,谓我诸 戎 是 四岳 之裔胄也,毋是翦弃。”唐 闾丘均《为蜀州刺史第八息进云母粉表》:“翦弃粗纇,收聚轻英。”宋 苏轼《凤翔醮土火星青词》:“我民用荡析陨越,天亦终哀矜,其忍翦弃其命罔孑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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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系释义:拘禁自己;自请囚禁。 《史记·循吏列传》:“石奢 者,楚昭王 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繫焉。”《后汉书·吴祐传》:“长 以械自繫,曰:‘国家制法,囚身犯之。明府虽加哀矜,恩无所施。’”《资治通鉴·汉顺帝永建元年》:“中常侍 张防 卖弄权势,请託受取;詡 案之,屡寝不报。詡 不胜其愤,乃自繫廷尉,奏言:‘臣不忍与 防 同朝,谨自繫以闻,无令臣袭 杨震 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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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本释义:国家的根本。《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孔 传:“言人君当固民以安国。”孔颖达 疏:“民惟邦国之本,本固则邦寧。”后因以“邦民”指人民。唐 杜甫《入衡州》诗:“凋弊惜邦本,哀矜存事常。”明 张瀚《松窗梦语·宦游记》:“年飢发粟賑济,此恩施困穷,培植邦本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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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劳释义:增加劳累。《左传·襄公十五年》:“﹝ 向戌 ﹞见 孟献子,尤其室,曰:‘子有令闻而美具室,非所望也。’对曰:‘我在 晋,吾兄为之。毁之重劳,且不敢间。’”唐 韩愈《顺宗实录五》:“今又重劳营奉,朕所哀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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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恤释义:⒈见“钦恤”。⒉亦作“钦卹”。谓理狱量刑要慎重不滥,心存矜恤。语本《书·尧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南朝宋刘彧《宽刑诏》:“朕务存钦卹,每有矜贷。”唐白居易《止狱措刑策》:“至若尽钦恤之道,竭哀矜之诚,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此五者恤刑之法也。”宋曾巩《代太平州知州谢赐钦恤刑狱敕书表》:“臣与被德音,当宣上意,惟尽哀矜之理,庶符钦恤之心。”明李东阳《送顾天锡员外审刑山西》诗:“况奉钦恤詔,正当蠲涤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