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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徵释义:谓自愿应征。唐 初与府兵制兼行的募兵的一种,其身份高于一般募兵。《旧唐书·职官志三》:“其义徵者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旧唐书·刘仁轨传》:“乃有不用官物,请自办衣粮,投名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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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综释义:亦作“博纵”。 犹博通。汉 蔡邕《陈留太守胡公碑》:“总角入学,治《孟氏易》《欧阳尚书》《韩诗》。博综古文,周览篇籍,言语造次,必以经纶加之。”唐 玄奘《大唐西域记·大伽蓝国》:“博综众经,研究异论。”明 徐渭《自为墓志铭》:“及悔学,志又迂阔,务博综,取经史诸家,虽琐至稗小,妄意穷极。”清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 定相 ﹞博综天文地纪,人官物典兵农水利之学,皆淹贯。”清 梁章鉅《归田琐记·郑苏年师》:“博纵羣书,规模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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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子钱释义:⒈唐 宋 时按一定比例在法定租赋外加收的或在官府出纳时抽取的税钱,为附加税的一种。宋 汪应辰《论勘合钱比旧增重疏》:“人户输纳官物,以钱陌取之者,曰头子钱……头子钱,本起於除陌钱,盖 唐 五代 不得已之政,本朝因循未能尽革。”亦省称“头子”。宋 叶适《经总制钱一》:“其时所在艰窘,无以救急,故减役钱,除头子,卖糟酵以相补足。”《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役钱每千纳头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载之类,并用此钱。”⒉聚赌抽头所抽的钱。清 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文献通考》:“近世赌博者百钱取五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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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畜释义:牲畜。明 吴世济《太和县御寇始末·不起寇马》:“何况区区遗下头畜,吾忍作为官物夺诸其怀而有之乎?”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鸮鸟》:“西塞 用兵,市民间骡马运粮。杨 假此搜括,地方头畜一空。”清 沉榜《宛署杂记·宣谕》:“不许纵放头畜,作践田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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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估释义:谓官定价格。《宋史·职官志十一》:“太平兴国 二年,詔:‘诸道所给幕职、州县官奉,颇闻官估价高,不能充七分之数。宜令三分给一分见钱,二分折色,令通判面估定官物,不得亏损其价。’”《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七年》:“初,江 湖 运盐既杂恶,官估復高,故百姓利食私盐。由是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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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物释义:官家的物品、财产,公物。《三国志·魏志·曹爽传》:“晏 等专政,共分割 洛阳、野王 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地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唐律疏议·厩库·监主以官物借人》:“诸监临主守之官,以官物私自借,若借人及借之者,笞五十。”明 沉德符《野获编补遗·鬼怪·凶宅》:“不数年,性善 坐他事被籍没,此房亦为官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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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作释义:谓变卖移为他用。《唐律疏议·厩库·放散官物》:“放散官物,谓出用官物有所市作,并谓官物还充官用者,假有营造屋宅及供祠祀宴会,料度剩多,各计所剩坐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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廛布释义:古代官府征收的商贾储货邸舍和居住房屋之税。《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郑玄 注:“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孙诒让 正义:“江永 云:‘廛是停储货物之舍,卖者买者皆有之,今时谓之栈房。卖者肆中不能容,则停储货物于廛,买者当时不能即运,又或储之以待时鬻,亦须廛。此廛是官物,故当有税。’案 江 説固是,但市肆狭隘,止容贩物,商贾之家人或於肆外近市之地别居者,则亦当纳廛布,犹农民之受廛者有里布,则廛固不徒储藏货物之舍矣。”清 袁枚《随园随笔·典礼》:“廛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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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长释义:宋 代负责督催赋税的乡官。 宋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四:“有一村,多豪户,税不可督,所差户长輒逃去。”《宋史·食货志上五》:“役法:役出於民,州县皆有常数。宋 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 淳化 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清 俞正燮《癸巳类稿·少吏论》:“韩淲《涧泉日记》云:‘罢里正,而以催科之事委之户长。至有逃亡,使之偿补。为户长者,诚为可悯。’案,‘户长’,今改‘里书’、‘图差’。”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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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败释义:⒈损失;损坏;破损。晋 葛洪《抱朴子·百里》:“牧守虽贤而令长不堪,则国事不举,万机有闕,其损败岂徒止乎一境而已哉!”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济阳 江禄,读书未竟,虽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齐,然后得起,故无损败,人不厌其求假焉。”《隋书·食货志》:“每年收积,勿使损败。”《元典章·户部七·至元新格》:“诸官物出给,先儘远年。其现在数多用处数少不堪久贮者,速申该上司作急支发,毋致损败。”⒉遭受祸患,身败。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然而自古文人,多陷轻薄……有盛名而免过患者,时復闻之,但其损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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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发释义:拨付发给。《元典章·户部七·至元新格》:“诸官物出给,先儘远年。其现在数多,用处数少,不堪久贮者,速申当该上司,作急支发,毋致损败。”郭孝威《山东独立状况》:“﹝ 孙寳琦 ﹞更託言无款,各处请餉者,概不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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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负释义:谓亏欠租税等。《旧唐书·宣宗纪》:“今后凡隐盗欠负,请如官典犯赃例处分。”宋 王溥《唐会要·逃户》:“天下诸郡逃户,有田宅产业,妄被人破除,并缘欠负租庸,先已亲邻买卖,及其归復,无所依投。”宋 包拯《领陕西漕日上殿》:“窃见辖下州军诸色人等,係积年欠负官物钱帛斛斗等,共约二万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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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分释义:⒈宋制,州县催征财赋官物达九分(九成)以上,谓之“破分”。诸司不再催办,户部亦不再问。⒉破例;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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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杖释义:谓处以杖刑。宋 苏轼《乞医疗病囚状》:“欲乞每有病囚,令狱官、县令具保,明以申州,委监医官及本辖干繫官吏觉察,如诈称病,狱官、县令皆科杖六十。”《宋史·食货志上二》:“﹝ 绍兴 ﹞十五年,户部议:‘准法,输官物用四钞……若輒取户钞,或追验於人户者,科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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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钥释义:亦作“筦钥”。锁匙。《晋书·陶侃传》:“疾篤,将归 长沙,军资器仗牛马舟船,皆有定簿,封印仓库,自加管钥,以付 王愆期,然后登舟,朝野以为美谈。”唐 薛逢《题剑门先寄上西蜀杜司徒》诗:“千年管钥谁鎔范,只自先天造化炉。”《新五代史·吴越世家·钱元瓘传》:“鏐 乃出筦钥数篋,召 元瓘 与之曰:‘诸将许尔矣。’”宋 孔平仲《续世说·俭啬》:“积年赐物,藏在别库,遣一婢,专掌管钥,每入库检閲,必语妻子,此官物,不得輒用。”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武孝廉》:“初,妇之未入也,石 戒閽人勿通,至此,怒閽人,阴詰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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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役释义:⒈犹职事。 多指较为低贱的职务。唐 白居易《首夏病间》诗:“内无忧患迫,外无职役羈。”《水浒传》第一一八回:“汝是 宋江 手下甚人?有何职役?今番为甚来献粮投拜?”《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我不懂得跑街是个甚么职役,先要问明。”⒉古代官府分派民户充当官差并供应财物的徭役。唐 大中 九年(公元855年)令州县作差科簿,按户等轮差。宋 职役分四类:(1)供应官物的,如衙前;(2)督课赋税的,如里正、户长、乡书手等;(3)逐捕盗贼的,如耆长、弓手、壮丁等;(4)供官府使唤的,如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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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用释义:犹虐待。过度地役使。《左传·隐公四年》:“夫 州吁 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三国志·魏志·陈留王奂传》:“蜀,蕞尔小国,土狭民寡,而 姜维 虐用其众。”《旧唐书·褚遂良传》:“高丽 莫离支贼杀其王,虐用其人。”清 恽敬《三代因革论七》:“﹝ 三代 之乡官、遂官﹞ 宋 曰衙前,督官物;曰耆长……曰弓手,任驱使。则役之且虐用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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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释义:宋 代职役之一。 唐 有衙前军,但非官役。宋 衙前始成为负担最重的差役。职掌官物押运和供应,负赔偿失误和短缺等责任,承役者往往赔累破产。宋 初无固定役法。仁宗 初期,有派里正轮充的“里正衙前”,募充的“长名衙前”和以富户承充的“乡户衙前”等名色。为减轻亏累,官府特许承担重难差役的衙前,承包酒坊,以资弥补。但在 嘉祐 治平 间(1056-1067)各地又相继废止。熙宁 三年(1070)行免役法,衙前改为雇役,以坊场钱(酒税)募充。宋 司马光《论衙前札子》:“臣窃见顷岁国家以民间苦里正之役,废罢里正,置乡户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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讦讼释义:控告诉讼。宋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九:“洛 苑副使知 青涧城,种世衡 为属吏 李戎 以擅用官物诸不法事訐讼,按验有状。”明 叶盛《水东日记·葬地蛇盘兔》:“昧者至争地盗葬,訐讼连年,惑哉!”清 林则徐《劝谕捐赈告示》:“乃近闻 江震 两邑,业田甚多之户,相率阻捐,劝导者目以勒派之名,訐讼者酬其慳吝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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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期释义:规定期限。《宋史·食货志下八》:“凡货之可市及滞於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若欲市於官,则度其抵而贷之钱,责期使偿,半岁输息十一,及岁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