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俸 [lì fèng]
1. 官吏的俸禄。
吏俸 引证解释
⒈ 官吏的俸禄。
引汉 王符 《潜夫论·叙录》:“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先王之制,皆足代耕。增爵损禄, 必程 以倾。先益吏俸,乃可致平。”
吏俸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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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料钱释义:俸料钱亦称官俸、俸钱、俸料、料钱,是朝廷给官吏俸禄中以货币支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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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钞释义:元 明 时官吏俸金或以钱币支付,称俸钞。 元 初官吏均无俸禄,中统 三年定百官俸,并另向民户征收。《元史·食货志四》:“至 武宗 至大 二年……俸钞改支 至元 钞。”《明史·食货志六》:“﹝ 洪武 ﹞十三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米、俸钞之制,而杂流吏典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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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禄释义:旧指钻营当官,追名逐利。 干 :追求。禄:官吏俸给的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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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算释义:按一定数额折算或结算。《元典章·户部一·官吏添支俸给》:“其餘内外官吏俸一十两以下人员,依 大德 三年添支小吏俸米例,每一两与米一斗,十两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支米一石,餘上之数每俸一两与米一升扣算给付。”《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王定 讨帐,不觉三月有餘,三万银帐,都收完了。公子把底帐扣算,分釐不歉。”瞿秋白《饿乡纪程》九:“外交部一定要在公费内扣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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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士释义:唐 代设置公廨本钱,以公款作本钱贸易或放债取息,充作官署公费和官吏俸禄或津贴。为官府经管公廨本钱向官府纳课的民户,称为“胥士”。《新唐书·食货志五》:“﹝ 贞观 ﹞十二年,罢诸司公廨本钱,以天下上户七千人为胥士,视防閤制而收其课,计官多少而给之。”《新唐书·食货志五》:“二十二年,置京诸司公廨本钱,捉以令史、府史、胥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