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纳 [wán nà]
1. 交纳(赋税)。
完纳 引证解释
⒈ 交纳(赋税)。
引《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他虽则管了库,正在农忙之际,诸事俱停,那里有什么钱粮完纳?”
清 夏燮 《中西纪事·长江设关》:“货物出口、入口之税课,俱或在 镇江,或在 上海 完纳。”
李大钊 《国民之薪胆》:“惟声明商埠以外之 日本 人,须服从 中国 警章,完纳各项赋税,与邦人一律。”
完纳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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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漕释义:按人口交纳的漕粮。清 夏燮《中西纪事·长江设关》:“交地之后,听凭 英 商起造栈房,应纳丁漕,由 英 商赴县交纳。”《五四爱国运动资料·五四--六三爱国运动大事日录》:“﹝会议﹞宗旨以学生不释放,国贼不惩办,外交不挽回,丁漕誓不完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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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纳释义:指完纳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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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释义:夏秋两季完纳的赋税。 征二税始于 唐,后世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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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丁释义:对国家有完纳赋税、承担徭役义务的成年男子。《晋书·范宁传》:“今以十六为全丁,则备成人之役矣;以十三为半丁,所任非復童幼之事矣。……今宜修礼文,以二十为全丁,十六至十九为半丁。”《南史·褚玠传》:“县人 张次的 王休达 等与诸猾吏贿赂通姦,全丁大户类多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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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口税释义:旧 中国 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内关税。凡进口洋货运销 中国 内地或出口土货从内地运销国外,除在口岸海关完纳值百抽五的进口税或出口税外,另缴5%的子口税,以代替沿途所经各内地关、卡应征的税、捐和厘金。这种代替内地关、卡应征的各种捐税称“子口税”。子口税的开征,始于1858年 中 英《天津条约》的规定,其目的为便于帝国主义在 中国 内地倾销洋货和掠夺原料。1931年,子口税与厘金同时废止。郑观应《盛世危言·税则》:“有代用护照包送无运照之土货者。且同一土货,由 香港 来,则准其报半税,无釐捐,若由 粤 省来,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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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催释义:犹督促。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钱穀·催说》:“各里设排年,督催完纳。”《花城》1981年第6期:“也是承蒙 余小姐 对爸爸的督催,余院长 才百忙抽身,亲临考场看过 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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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限释义:旧指不能遵照期限完纳钱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