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职 [fèi zhí]
1. 玩忽职务;擅离职守。
3. 犹废官。
废职 引证解释
⒈ 玩忽职务;擅离职守。
引《礼记·明堂位》:“百官废职服大刑,而天下大服。”
明 刘基 《春秋明经·杞子来朝公子遂帅师入杞》:“今而弃命废职,忘先君之所事守,不能居其封爵,亦可鄙矣。”
清 夏燮 《中西纪事·海畺殉难》:“该杭阿 守北门,城陷,有劝其去顶帽走者, 该 叱曰:‘可废职求活耶?’卒不去,遂及於难。”
⒉ 犹废官。参见“废官”。
引晋 左思 《魏都赋》:“继絶世,修废职。”
废职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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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眠释义:《晋书·毕卓传》:“﹝ 卓 ﹞ 太兴 末,为吏部郎,常饮酒废职。比舍郎酿熟,卓 因醉夜至其瓮间盗饮之,为掌酒者所缚,明旦视之,乃 毕吏部 也,遽释其缚。”后因谓饮酒废事为“吏部眠”。
- 2.
嗣世释义:⒈承嗣。《书·吕刑》“呜呼,嗣孙,今往何监”孔 传:“嗣孙,诸侯嗣世子孙,非一世。”明 高攀龙《薛孝子传》:“孝子曰:‘吾有一子足嗣世,两弟足养亲。’”⒉继位。《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
- 3.
废事释义:⒈积压之事务。《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公不留宾,而亦无废事。”《汉书·成帝纪》:“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宋 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言 文王 所用,文武各得其才,而无废事也。”⒉旷废职务。汉 王充《论衡·道虚》:“使 黄帝 废事修道,则心意调和,形体肥劲,是与 尧 舜 异也,异则功不同矣。”清 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一·讷相临洺关之败》:“酣嬉废事,吏治日坏。”
- 4.
废务释义:⒈旷废职务。 《晋书·谢安传》:“虚谈废务,浮文妨要,恐非当今所宜。”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蔡文忠》引《类苑》:“﹝ 蔡齐 ﹞以将作丞倅 兗,将母之宫,年少气鋭,日沉酣,以酒色废务。”⒉指停止工作。《文献通考·王礼》:“命有司废务禁乐三日。”
- 5.
废负释义:谓旷废职守之过。《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然其作军屯营,不失令行禁止,部界无废负,路无拾遗,其法亦美矣。”胡三省 注:“谓部界之内,无有废职以为罪负也。”
- 6.
弃命释义:违命;抛弃命令。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君?”明 刘基《春秋明经·杞子来朝公子遂帅师入杞》:“今而弃命废职,忘先君之所事守,不能居其封爵,亦可鄙矣。”
- 7.
旷瘝释义:⒈《书·冏命》:“非人其吉,惟货其吉,若时瘝厥官。 ”蔡沉集传:“言不于其人之善,而惟以货贿为善,则是旷厥官。”后以“旷瘝”指旷废职守。⒉指旷职之官吏。
- 8.
毕卓释义:晋 吏部郎 毕卓,常饮酒废职。邻舍酿熟,卓 夜至其瓮间盗饮,为人所缚,明旦视之,乃 毕吏部。旋解缚,遂与主人饮瓮侧,致醉而去。事见《晋书·毕卓传》。后常以指嗜酒成癖的人。
- 9.
癏官释义:旷废职守;不称积。宋 王安石《陈奇太子中允致仕制》:“尔年尚强,而疾不至乎癏官。”宋 王安石《两府待罪表》:“内不能定国家之论,以协士民;外不能成疆埸之谋,以绥夷狄……癏官若此,即罪为宜。”宋 司马光《上太皇太后谢转正议大夫表》:“伏念臣自陪机政,无补圣猷,虽夙夜以自强,惟事功之匪立,每流年之是惜,加衰疾之所婴,敢以癏官,復当懋赏,是以歷陈故实,备述悃诚。”
- 10.
耏门释义:《左传·文公十一年》:“宋公 於是以门赏 耏班,使食其征,谓之 耏门。”谓以城门的税收赏 耏班。后遂用为食税、征税之典实。南朝 梁 张缵《南征赋》:“陋 文仲 之废职,鄙 耏门 之食征。”北周 庾信《哀江南赋》:“逢 鄂坂 之讥嫌,值 耏门 之征税。”
- 11.
酒贼释义:《晋书·毕卓传》:“ 太兴 末,为吏部郎,常饮酒废职。 比舍郎酿熟, 卓 因醉夜至其瓮间盗饮之,为掌酒者所缚,明旦视之,乃 毕吏部 也,遽释其缚。”后遂用以为嗜酒之典。 周斌 《和剑华醉歌行》:“又不见鼾眠炉侧 毕吏部 ,酒贼之名亦千古。”
- 12.
食征释义:享用税收。语出《左传·文公十一年》:“宋公 於是以门赏 耏班,使食其征,谓之 耏门。”杜预 注:“门,关门。征,税也。”《梁书·张缵传》:“陋 文仲 之废职,鄙 耏门 之食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