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科 [shè kē]
1. 开设课程,教授。
2. 规定取士的考试科目。
4. 谓表演某种戏剧动作。
设科 引证解释
⒈ 开设课程,教授。
引《孟子·尽心下》:“夫子之设科也,往者不追,来者不拒。”
赵岐 注:“孟子 曰,夫我设教授之科,教人以道德也。”
⒉ 规定取士的考试科目。
引《汉书·儒林传赞》:“自 武帝 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
唐 李商隐 《为京兆公陕州贺南郊赦表》:“然后推作解之恩,降维新之令,设科以招諫諍,宥过以务哀矜。”
清 黄遵宪 《述怀再呈霭人樵野丈》诗:“设科不分目,我 清 重进士。”
⒊ 谓表演某种戏剧动作。参见“设科打諢”。
引清 孔尚任 《桃花扇·凡例》:“设科之嬉笑怒駡,如白描人物,鬚眉毕现,引人入胜者,全借乎此。”
设科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 1.
三场释义:科举时代考试须经三次,叫初场、二场、三场。亦总称三场。《宋史·选举志二》:“﹝ 建炎 ﹞二年,定诗赋、经义取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习经义者本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第二场并论一道;第三场并策三道。”《明史·选举志二》:“初设科举时,初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三场策一道。”《西游记》第九回:“不拘军民人等,但有读书儒流,文义明畅,三场精通者,前赴 长安 应试。”
- 2.
丰亨释义:《易·丰》:“丰亨。 王假之。”孔颖达 疏:“财多德大,故谓之为丰;德大则无所不容,财多则无所不济,无所拥碍,谓之为亨,故曰丰亨。”后即用以表示富厚顺达。宋 刘挚《贺安南捷奏表》:“物萃聚而除戎,时丰亨而致法。”明 吴宽《赐进士及第后率诸同年谢恩表》:“伏以稽古右文,喜值丰亨之运;设科取士,欲求疎远之才。”清 王源《答外舅李涵生先生书》:“然使君子苟去其不忍之心,稍行不屑为之事,或可以立致丰亨,而邀荣宠,乃君子断然不肯。”
- 3.
十七八释义:⒈十分之七八。 《新唐书·李杰传》:“时户口逋荡,细弱下户为豪力所兼,杰 为设科条区处,检防亡匿,復业者十七八。”⒉指十七八岁。唐 韩愈《曹成王碑》:“成王 嗣封,在 玄宗 世,盖於时年十七八。”唐 白居易《夜闻歌者》诗:“独倚帆檣立,娉婷十七八。”
- 4.
博学鸿词释义:即博学宏词。 清 康熙、乾隆 年间重设,因避 乾隆 讳而改为博学鸿词科。也称博学鸿儒。清 薛福成《庸庵文编·应诏陈言疏》:“诚法 圣祖 高宗 遗意,特举制科,则非常之士,闻风兴起。其设科之名,或称博学鸿词,或称贤良方正,或称直言极諫。”梁启超《变法通议·论科举》:“昔 圣祖 高宗 两开博学鸿词,网罗俊良,激厉后进。”详“博学宏词”。
- 5.
徵请释义:谓朝廷以礼聘请出仕。清 吴敏树《与杨性农书》:“今之世,朝庭设科举以待士,士或伏处巖穴,养高名以待徵请。虽近於古,究之於义,则未然也。”
- 6.
房地释义:⒈宋 代户部检法所掌事之一部分。《宋史·职官志三》:“﹝检法﹞掌凡本部检法之事,设科有三……曰房地: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僧道免丁钱及土贡献物。”⒉房屋及其地基的统称。《清会典事例·户部·关税禁令》:“﹝ 乾隆 ﹞四十六年覆准:旗人卖买房地,如有赴 大兴、宛平 二县私税民契,照违。”
- 7.
支叶释义:树枝和叶子。 喻旁系亲属或同门转相传授的弟子。《汉书·叙传下》:“侯王之祉,祚及宗子;公族蕃滋,支叶硕茂。”《汉书·儒林传赞》:“自 武帝 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於 元始,百有餘年,传业者浸盛,支叶蕃滋。”
- 8.
田桑释义:⒈种田和养蚕。 泛指农事。《后汉书·循吏传·仇览》:“其剽轻游恣者,皆役以田桑,严设科罚。”《三国志·吴志·孙休传》:“田桑已至,不可后时。”晋 陶潜《杂诗》之七:“代耕非本望,所业在田桑。”⒉在田园中栽种整齐的桑树,与散种的“树桑”相对。清 刘书年《刘贵阳说经残稿·沂水桑麻话》:“近日山阳桲欏树几伐尽,育蚕者甚少,亦间有种桑者,惟不知种植之法,只有树桑,并无田桑。”清 刘书年《刘贵阳说经残稿·沂水桑麻话》:“予以南方田桑之法告之,其父老甚喜。”
- 9.
科举考试释义:隋 唐 以来封建王朝设科取士而定期举行的中央或地方级考试。
- 10.
科策释义:设科射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