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泛 [zá fàn]
1. 见“杂泛”。
杂泛 引证解释
⒈ 见“杂泛”。亦作“杂汎”。
⒉ 明 代徭役之一种。参见“杂泛差役”。
引《明史·食货志二》:“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书河南府施志后》:“《明史》言,国初,有里甲、均徭、杂汎三等, 嘉靖 时,行一条鞭法,量地计丁,丁粮毕输於官。”
⒊ 谓杂多而无针对性。
引清 顾炎武 《日知录·医师》:“今之用药者,大抵杂泛而均停,既见之不明,而又治之不勇,病所以不能愈也。”
杂泛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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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徭释义:⒈明代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徭)之一。按民户丁粮之多寡派充的各种经常性杂役。参阅《明史·食货志二》。⒉清代徭役制度。初为征力役,后改为征银助役,继复摊征于地粮,称为“均徭银”。参阅《清会典·户部六·尚书侍郎执掌》。
- 2.
杂泛差役释义:元 明 时指各种不定的零碎的徭役、差使,如斫柴、修仓、运料、接递等等。《元典章·圣政一·兴学校》:“应係籍儒户,杂泛差役,依例蠲免。”明 李东阳《应诏陈言奏》:“惟杂泛差役及额外科派,请下有司,痛令裁省。”亦作“杂泛差徭”。明 田艺蘅《留青日札·养老》:“天下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里士,九十以上赐爵社士,咸许冠带,与县官平礼,免杂泛差徭。”明 高明《琵琶记·义仓赈济》:“身充里正实难当,杂泛差徭日夜忙。”
- 3.
杂泛差徭释义:见“杂泛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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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泛释义:⒈见“杂泛”。⒉亦作“杂汎”。明代徭役之一种。⒊谓杂多而无针对性。
- 5.
桩科释义:正项赋税外增加的税捐。 《元典章·户部十一·纳绵府杂泛》:“近年以来,有各州官司桩科,一切杂泛逼临,多有逃移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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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甲释义:明 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后转为 明 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明史·食货志一》:“洪 武十四年,詔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 丁 粮多者十户为长,餘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起初里长、甲首负责传达公事、催征税粮;以后官府聚敛繁苛,凡祭祀、宴飨、营造、馈送等费,都要里甲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