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指 [liàn zhǐ]
1. 束香于指,以火烧灼。为僧徒修炼苦行之一。
炼指 引证解释
⒈ 束香于指,以火烧灼。为僧徒修炼苦行之一。
引《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禁僧俗捨身、断手足、炼指、掛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
胡三省 注:“炼指者,束香於指而燃之。”
《辽史·圣宗纪七》:“十二月丁亥,禁僧燃身炼指。”
⒉ 鍊指:束香于指,以火烧灼。为僧尼修炼苦行之一。
引唐 李公佐 《谢小娥传》:“小娥 厚貌深辞,聪敏端特,鍊指跛足,誓求真如。”
炼指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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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灯释义:⒈亦作“掛灯”。 僧俗燃身灯以奉佛。为古代僧众之陋俗。《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禁僧俗捨身,断手足,炼指,掛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胡三省 注:“掛灯者裸体,以小铁鉤徧鉤其肤,凡鉤皆掛小灯,圈灯盏,贮油而燃之。俚俗谓之‘燃肉身灯’。”⒉喜庆日悬挂红灯。参见“挂灯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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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旋球释义:也称“健身球”。以手掌耍弄圆球锻炼指掌的一种健身活动。球多为钢制,中空,内有小钢球,转动时能发出清脆鸣铃声。也有用玉球、石球、木球或以胡桃代替。玩时,将两颗或两颗以上圆球置手心上,以五指拨弄或掌侧推动圆球,使球在掌心旋转不已,从而达到锻炼指掌和按摩指掌穴位的功效。两手交替进行,也可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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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指释义:⒈束香于指,以火烧灼。为僧徒修炼苦行之一。《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禁僧俗捨身、断手足、炼指、掛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胡三省 注:“炼指者,束香於指而燃之。”《辽史·圣宗纪七》:“十二月丁亥,禁僧燃身炼指。”⒉鍊指:束香于指,以火烧灼。为僧尼修炼苦行之一。唐 李公佐《谢小娥传》:“小娥 厚貌深辞,聪敏端特,鍊指跛足,誓求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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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头释义:⒈信佛者以身供养于佛。自烧其头,以示虔诚。《法苑珠林》卷五一:“舍利高出,见者不同……或有全不见者。问其本末,为一生已来多造重罪,有善友人教使彻到懺悔,或有烧头炼指,刺血洒地,殷重至诚,遂得见之。”⒉方言。指作燃料用的柴草。柳溪《爬在旗杆上的人--献给耿长锁》:“咱县目前还有十一个受灾村,从去年就没有柴烧,首先要供给他们;再其次是经济作物地区,也缺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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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肉身灯释义:用铁钩钩皮肤,钩上遍挂灯盏,贮油燃点。 一种假借或误解佛教的“无义苦行”。《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禁僧俗捨身、断手足、炼指、掛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元 胡三省 注:“掛灯者,裸体,以小铁鉤徧鉤其肤,凡鉤皆掛小灯,圈灯盏,贮油而燃之,俚俗谓之燃肉身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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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灯释义:谓遍体挂钩燃灯。后为流弊,朝廷予以禁止。《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禁僧俗捨身、断手足、炼指、掛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元 胡三省 注:“掛灯者,裸体,以小铁钩徧钩其肤,凡钩,皆掛小灯,圈灯盏,贮油而燃之,俚俗谓之燃肉身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