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处 [bìng chǔ]
1. 群居。
并处 引证解释
⒈ 群居。
引《荀子·富国》:“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生也。”
并处的反义词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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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释义:一家人分开生活:他们夫妻两地分居。
并处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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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罪俱罚释义:罚:处罚。 前后两桩罪过一并处罚,前后两桩罪过,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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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释义:⒈有组织有领导地商议事情的集会:全体会议。厂务会议。工作会议。⒉一种经常商讨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部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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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会议释义:一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举行会议讨论并处理事务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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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汇释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非法取得、持有外汇的违法行为。 主要有:以人民币支付或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其他类似支出;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以虚假或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等。对套汇行为人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并处套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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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簿释义:所谓工作簿是指Excel环境中用来储存并处理工作数据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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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释义:群居。《荀子·富国》:“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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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灭门释义:没收罪犯的财产并处死其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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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释义:对同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制度。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包括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在判决之后,缓刑、假释考验期内犯数罪;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漏判之罪或又犯新罪的。并罚原则指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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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驴释义:⒈古代一种兵车。 用于攻城。《梁书·侯景传》:“明日,景 又作木驴数百攻城,城上飞石掷之,所值皆破碎。”《旧唐书·忠义传下·薛愿》:“贼将 阿史那承庆 悉以鋭卒併攻,为木驴、木鹅、云梯、衝棚四面云合。”⒉刑具。为装有轮轴的木架,载犯人示众并处死。宋 陆游《南唐书·胡则传》:“即舁置木驴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狥。”元 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一日文书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将三人押赴木驴上,满城号令三日,律例凌迟分尸,梟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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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释义:⒈处理事务;过问事情:他是个不当家不理事的人。⒉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情的人:理事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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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囚释义:定罪并处决囚犯。《后汉书·陈庞传》:“秦 为虐政,四时行刑,圣 汉 初兴,改从简易。萧何 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资治通鉴·周显王三十一年》:“初,商君 相 秦,用法严酷,尝临 渭 论囚,渭水 尽赤。”胡三省 注:“决罪曰论。论,卢困翻。”《明史·刑法志二》:“十四年命法司论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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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修释义:批评并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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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汇释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逃避国家对外汇监管的违法行为。主要有: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国外;不按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擅自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擅自将外汇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邮寄出境等。对逃汇行为人要求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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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释义:一种非接触的远距离探测技术。通过地面或飞机、卫星等运载工具上的传感器(照相机、扫描仪、雷达等),记录被测物体发射、反射或散射的电磁波信息,并处理为图像或计算机用磁带数据。经过分析、判断,识别各种被测物体,进而揭示它们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广泛用于农业、地质、海洋、水文、气象测绘、环境保护、防灾救灾、军事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