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职 [mù zhí]
1. 地方长官的属吏,因在幕府供职,故称。
幕职 引证解释
⒈ 地方长官的属吏,因在幕府供职,故称。
引宋 赵昇 《朝野类要·幕职》:“幕职:僉判、司理、司法、司户、録参、节推、察推、节判、察判之类。”
国语词典
幕职 [mù zhí]
⒈ 任幕客之职的人。
幕职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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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幕释义:指赞理地方政务的幕职。宋 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五:“弥性 坐废二十餘年,逮 秦檜 殂,始获昭雪……以疾终於 淮东 仪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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佥判释义:⒈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 宋 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张子韶 为僉判。”《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转任 扬州 僉判。”⒉指做佥判官。明 汪廷讷《狮吼记·访友》:“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馆。”⒊签名并作判词。明 袁宏道《与倪崧山》:“大约手疲於僉判,眼疲於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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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擘释义:⒈犹分配。宋 苏轼《论叶温叟分擘度牒不公状》:“而州郡大小,户口多寡不同,亦合参酌品配,从逐司公共相度分擘,方得允当。”宋 孔平仲《孔氏谈苑·竦议五路讲讨》:“竦(夏竦)集幕职兵官,议五路进讨。凡五昼夜,屏人絶吏,所谋祕密,处置军马,分擘粮草,皆有文字。”⒉分离,分开。明 唐顺之《叶包庵先生寿序》:“又各自以其师説转相授受,虽支派分擘,莫不绳然,以世迭谱。”⒊犹言分攻。《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元年》:“近闻贼聚兵一路以敌王师,若两路协力,分擘要害,尚虑诸将晚进,士卒骄怯,未能大挫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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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估释义:谓官定价格。《宋史·职官志十一》:“太平兴国 二年,詔:‘诸道所给幕职、州县官奉,颇闻官估价高,不能充七分之数。宜令三分给一分见钱,二分折色,令通判面估定官物,不得亏损其价。’”《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七年》:“初,江 湖 运盐既杂恶,官估復高,故百姓利食私盐。由是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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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主释义:⒈旧时幕职称其长官的敬词。⒉指州郡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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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勖释义:告诫勉励。 宋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三:“太平兴国 八年三月丁未,詔应京朝官受任於外,并州县幕职官朝辞,并於閤门宣旨戒勗,以其词著之坐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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敍阶释义:按资历或功绩提升官吏的品级。《宋史·职官志十》:“敍阶之法……京朝官、幕职自将仕郎至朝奉郎,每加五阶,至朝散大夫已上,每加一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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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户释义:家中有纳税丁口的民户。 《新唐书·食货志一》:“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丙戌,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其幕职、州县官,自今并支俸钱及米麦。”胡三省 注:“唐 初,诸司置公廨本钱,以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其后罢诸司公廨本钱,以天下上户七千人为胥士,而收其课,计官多少而给之,此所谓课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