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 [zòu shì]
1. 向皇帝陈述事情。
2. 指向丞相陈述事情。
4. 向皇帝奏陈的事情。
奏事 引证解释
⒈ 向皇帝陈述事情。
引《史记·汲郑列传》:“上尝坐武帐中, 黯 前奏事。”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谬误》:“黄宗旦 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诵於口。”
⒉ 指向丞相陈述事情。
引《史记·张丞相列传》:“魏丞相 相 者, 济阴 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诸吏带剑,带剑前奏事。”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白事丞相,亦可谓之奏事。 《魏相传》‘带剑奏事’是也。”
⒊ 向皇帝奏陈的事情。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宦者輒从輼凉车中可其奏事。”
《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时诸奏事及公卿较议难平者,帝数以试后。后輒分解趣理,各得其情。”
奏事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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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朝释义:⒈臣子到朝廷上拜见君主奏事议事。⒉君主到朝廷上处理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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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传释义:⒈乘坐驿车。 传,驿站的马车。《汉书·京房传》:“臣出之后,恐必为用事所蔽,身死而功不成,故愿岁尽乘传奏事。”元 秦简夫《剪发待宾》第三折:“陶士行 今日成名,乘传去朝廷保奏,一家儿列鼎重裀。”清 昭槤《啸亭杂录·裘文达公》:“二十一年,王师征 伊犂,公面奏军务机宜,纯皇帝 大悦,以其才似 舒文襄,即赐御衣冠,乘传至 巴里坤 传宣圣意。”⒉指奉命出使。宋 苏轼《冬季抚问陕西转运使副口宣》:“永言乘传之劳,未遑退食之佚。”清 陈康祺《燕下乡脞录》卷十四:“公自为员司,屡乘传,随堂上官,讞 山西、直隶、湖南、
- 3.
事书释义:古代诸侯给天子的奏事之书。
- 4.
交章释义:谓官员交互向皇帝上书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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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合释义:据《新五代史·李琪传》载,唐 朝 大明宫 中的 紫宸殿 称閤,是天子于朔望日接见群臣的便殿(一说为前殿,见 宋 王溥《唐会要·大明宫》)。 后因以“伏閤”指朝臣俯伏閤下向天子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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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閤释义:据《新五代史·李琪传》载,唐 朝 大明宫 中的 紫宸殿 称閤,是天子于朔望日接见群臣的便殿(一说为前殿,见 宋 王溥《唐会要·大明宫》)。 后因以“伏閤”指朝臣俯伏閤下向天子奏事。《旧唐书·崔仁师传》:“会有伏閤上诉者,仁师 不奏,太宗 以 仁师 罔上,遂配 龚州。”宋 无名氏《儒林公议》卷上:“时 孔道辅 为御史中丞,范仲淹 居諫职,知不可以偏言夺,乃相举牵臺諫合入,伏閤拜疏。”
- 7.
伏阙释义:拜伏于宫阙下。多指直接向皇帝上书奏事。
- 8.
侍中释义:古代官名。 秦汉时是宫廷里应对顾问、往来奏事的官。为皇帝近臣,地位渐重。魏晋后实际相当于宰相。隋唐时为三省中门下省的首脑。南宋废。
- 9.
傅奏释义:敷奏;奏陈。《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傅奏其勇。”《汉书·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各自奏陈其言,然后试之以官,考其功德也。”《后汉书·梁统传》:“谨表其尤害於体者傅奏於左。”《新唐书·张嘉贞传》:“居位三年,善傅奏,敏於裁遣。”
- 10.
元服释义:指冠。古称行冠礼为加元服。《仪礼·士冠礼》:“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汉书·昭帝纪》:“﹝ 元凤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颜师古 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梁书·昭明太子传》:“太子自加元服,高祖 便使省万机,内外百司奏事者填塞於前。”
- 11.
具摺释义:备拟奏摺。 《清史稿·世宗纪》:“敕科道官每日一人具摺奏事。”
- 12.
军期释义:军事方面约定的限期。 泛指军令。《晋书·蔡谟传》:“东瀛公 腾 为车骑将军,镇 河 北,以 克 为从事中郎,知必不就,以军期致之。”《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三年》:“辛丑,敕:‘防御、团练使,自非军期,无得专奏事,皆先申观察使斟酌以闻。’”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而北取 燕 蓟,调发非常,动以军期为言。”
- 13.
剡奏释义:古代大臣奏事,预先写在削好的木简上。后因称向皇帝进言、上书为剡奏。
- 14.
北阙释义:⒈古代宫殿北面的门楼。 是臣子等候朝见或上书奏事之处。⒉用为宫禁或朝廷的别称。
- 15.
含香释义:⒈带着香气。 ⒉古代妇女衔香于口以增芬芳之气。⒊谓含服香药。香,指春药。⒋古代尚书郎奏事答对时,口含鸡舌香以去秽,故常用指侍奉君王。
- 16.
含香署释义:指尚书省。 以尚书郎含鸡舌香奏事,故名。
- 17.
处当释义:⒈判决,决断。 汉 应劭《风俗通·十反·赵相汝南李统》:“时 冀州 有疑狱,章帝 见问 统,统 处当详平,克厌上心。”《晋书·顾荣传》:“会 赵王 伦 诛 淮南王 允,收 允 僚属付廷尉,皆欲诛之,荣 平心处当,多所全宥。”⒉审择合适的。《资治通鉴·魏明帝青龙三年》:“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胡三省 注:“奏事有不合上意,区处其当而下之也。”
- 18.
大中丞释义:古官名,掌管接受公卿的奏事,以及荐举、弹劾官员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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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进止释义:唐 代以来常称奉圣旨为奉进止。 唐 颜真卿《论百官论事疏》:“御史中丞 李进 等传宰相语,称奉进止,缘诸司官奏事颇多,朕不惮省览。”《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元年》:“泌 曰:‘辞日奉进止,以便宜从事。’”胡三省 注:“自 唐 以来,率以奉圣旨为奉进止,盖言圣旨使之进则进,使之止则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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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事官释义:⒈地方上派遣入朝奏事的官员。 《资治通鉴·唐武宗会昌四年》:“李德裕 奏:镇州 奏事官 高迪 密陈意见二事。”胡三省 注:“方镇遣牙职入奏事,因谓之奏事官。”⒉在朝廷接递奏章的官员。《再生缘》第七一回:“早有奏事官双手接捧本章,呈於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