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ān shēn cēn sān,
lù,(1) 記載,抄寫。【组词】:記録。載録。抄録。録供。(2)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组词】:語録。目録。回憶録。(3) 採取,任用。【组词】:録取。收録。録用。甄録(經審查鑒別而任用)。
1. 参与总领。录,总领。东汉尚书之权超过三公,自安帝顺帝后,大将军及三公执政的都加录尚书事。后来帝后家专政,三公仅得参预,故称“参録”。
⒈ 参与总领。录,总领。 东汉 尚书之权超过三公,自 安帝 顺帝 后,大将军及三公执政的都加录尚书事。后来帝后家专政,三公仅得参预,故称“参録”。
引《后汉书·安帝纪》:“夏四月丁酉,太尉 冯石 为太傅,司徒 刘熹 为太尉,参録尚书事。”
《资治通鉴·晋惠帝永兴元年》:“詔以 司空越 为太傅,与 顒 夹辅帝室, 王戎 参録朝政。”
《三国演义》第二回:“次日,太后命 何进 参録尚书事,其餘皆封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