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 [yì lǐ]
1. 谓议论礼制。
议礼 引证解释
⒈ 谓议论礼制。
引《礼记·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
郑玄 注:“礼,谓人所服行也。”
朱熹 集注:“礼,亲疏贵贱相接之体也。”
宋 袁燮 《资政殿大学士赠少师楼公行状》:“丞相言议礼之地,最要得人。”
明 王祎 《唐五礼序》:“是用为之序论,以著其説,庶议礼之家,得以慎所择焉。”
刘师培 《论近世文学之变迁》:“惟两 汉 议礼之文,博引数説,以己意折衷,近於考据。”
国语词典
议礼 [yì lǐ]
⒈ 讨论礼制的得失因革。
引《礼记·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
议礼的关联词语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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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愎释义:专擅执拗。 《史记·伍子胥列传》:“子胥 专愎强諫,沮毁用事,徒幸 吴 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资治通鉴·晋惠帝永熙元年》:“骏 为政,严碎专愎,中外多恶之。”明 沉德符《野获编·内阁·张方二相》:“嘉靖 议礼诸臣,其最专愎者,无如 张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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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卫释义:仪仗与卫士的统称。 《魏书·李元护传》:“若丧过 东阳,不可不好设仪衞,哭泣尽哀,令观者改容也。”前蜀 杜光庭《宣再往青城安复真灵醮词》:“仰堂宇之威容,覩四垣之仪衞。”《宋史·仪卫志一》:“徽宗 政和 三年,议礼局上 大庆殿 大朝会仪衞。”清 戴名世《孑遗录》:“史可法 以父丧归,继 可法 者为 郑二阳。二阳 行军,仪衞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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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为释义:谓任事绰有馀力。 《礼记·文王世子》:“仲尼 曰:‘昔者 周公 摄政践阼而治,抗世子法於 伯禽,所以善 成王 也。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於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周公 优为之。’”孔颖达 疏:“周公 比杀身之人则优饶为之。”金 王若虚《宁晋县令吴君遗爱碑》:“独谓君读书为儒,能以壮年取高第,此必有以过人,而其优为一邑,固所宜者。”章炳麟《国故论衡·论式》:“出入风议,臧否人羣,文士所优为也;持理议礼,非擅其学莫能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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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爲释义:谓任事绰有馀力。 《礼记·文王世子》:“仲尼 曰:‘昔者 周公 摄政践阼而治,抗世子法於 伯禽,所以善 成王 也。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於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周公 优为之。’”孔颖达 疏:“周公 比杀身之人则优饶为之。”金 王若虚《宁晋县令吴君遗爱碑》:“独谓君读书为儒,能以壮年取高第,此必有以过人,而其优为一邑,固所宜者。”章炳麟《国故论衡·论式》:“出入风议,臧否人羣,文士所优为也;持理议礼,非擅其学莫能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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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主释义:唐 宋 时进士称主试官为座主。至 明 清,举人、进士亦称其本科主考官或总裁官为座主。或称师座。唐 李肇《唐国史补》卷下:“﹝进士﹞互相推敬谓之先辈。俱捷谓之同年。有司谓之座主。”《旧唐书·令狐峘传》:“衢州 刺史 田敦,峘 知举时进士门生也。初 峘 当贡部,放牓日贬逐,与 敦 不相面。敦 闻 峘 来,喜曰:‘始见座主。’迎謁之礼甚厚。”宋 梅尧臣《较艺赠永叔和禹玉》诗:“今看座主与门生,事事相同举世荣。”《明史·霍韬传》:“举进士出 毛澄 门下,素执弟子礼,议礼不合,遂不復称为座主。”清 侯方域《太常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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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狱释义:⒈指已判决待批准或已判决在执行的刑事案件。 宋 叶适《中奉大夫太常少卿薛公墓志铭》:“有窃富人婢以逃,其家谓‘主杀吾女’。州县以成狱至,公却之,曰:‘安有杀人而无验者?’”明 沉德符《野获编·刑部·权臣述史》:“嘉靖 六年,妖贼 李福达 一案,议礼贵人 张 桂 等为政,尽反成狱。”⒉指刑事案件的定案。《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这人虽是他打死的,只是没有尸亲执命,未可成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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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使释义:⒈纵使;即使。《东观汉记·光武帝纪》:“正使 成帝 復生,天下不可復得也。”《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高贵乡公 卒”裴松之 注引《汉晋春秋》:“帝乃出怀中版令投地,曰:‘行之决矣。正使死,何所惧?况不必死邪!’”宋 苏轼《奏浙西灾伤第一状》:“正使自今雨止,已非丰岁。”⒉外国派来或派往外国的正式使臣。对副使而言。清 魏源《圣武记》卷六:“嘉庆 十年,女汗之子嗣立,特遣正使来至边界议礼,不合而返。”